【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1月23日,晉江警方3個小時破獲一起店面手機盜竊案,并順利追回被盜贓物,抓獲盜竊嫌疑人王某,今年才18歲,她沒有違法犯罪的前科,不過她盜竊的動機真的是太幼稚。
22日晚上11時許,晉江市公安局青陽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美發店老板王女士報警稱,其一部手機放在抽屜內被盜。
民警經過調取美發店的監控錄像,發現案發時間為當天晚上9時許,嫌疑人系一名到店內消費的女孩子。通過路面監控延伸,民警發現該女子作案后到一家通訊店將偷來的手機以900元的價格賣掉,然后回到一家入住的旅館里,到了凌晨1時許,該女孩從旅館內出來到街上,最終進了一家酒吧里。凌晨2時許,民警在該酒吧內抓獲盜竊嫌疑人王某(女,18歲,泉港人),并追回被盜手機 。
到案后,王某對其盜竊手機的事實供認不諱。據王某交代,當天她來到晉江青陽街道游玩,晚上8點多,她到美發店洗頭,讓服務員把自己的手機拿去充電。等洗完頭,王某看到她的手機旁另一部手機也在充電,于是順手把兩部手機一起帶走。
當民警問及為什么要偷手機?王某的回答真是讓人又好笑又好氣。王某說:“我的一個閨蜜欠了幾千元的信用卡債,已經過期好幾天了,她求我幫她還,她告訴我說如果再不還的話,她會被人抓走,可是我也沒有錢,只好去偷!”
照理說,已經18歲的人了,總應該知道偷東西是不對的吧。然而,王某的一句“我怎么知道會被抓,要是知道會被抓,我就不偷了!”更是讓人無語。
王某擔憂地說:“從我10歲開始父母就沒有打過我了,因為我也沒有犯過錯,但這次回家肯定會被老爸罵的很慘,但不知道會不會打我!”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被晉江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手機由警方發還給了失主。(黃友恭 張金壇 蔡均君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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