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視經貿 訊: 水青山 今成戈壁荒灘 森林是陸地生態的主體,也是大氣良性循環系統的核心,具有除塵、凈化大氣的功能。良好的森林生態系統能帶來風調雨順的大氣環境,減輕霧霾的形成。 近年來,由于環境污染嚴重,中國多地遭遇霧霾侵襲,各地紛紛吹響環境保護的號角,治污成為首要任務。 有著“中國宜居城市”、“園林城市”之稱的河北省遷安市,被稱作“綠色萬里長城”的“三北防護林”的一部分,其生態直接影響著首都北京的環境。然而作為我國北方山水園林宜居城市典范,卻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大肆挖山采礦,破壞植被,污染環境,毀山毀林,對當地環境造成毀滅性破壞,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的生活秩序和身體健康,引發當地群眾強烈不滿。村民上訪多年,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近日,《保健時報》記者據此前往遷安市菜園鎮了解相關情況。
遷安市被毀林采礦后尾礦堆成隔壁灘,寸草不生,可能導致泥石流的發生。 生態環境破壞殆盡 “我生活在遷安市菜園鎮北小店村幾十年了,菜園鎮有多少鐵礦也說不清楚。你看,北小店村四周的條山、巖山、八十畝臺山、二馬山全被挖得底朝天了,這都是榮茂公司、隆宇公司、景山鐵礦、眾通公司等有名字沒名字的眾多鐵礦企業瘋狂采挖造成的,他們大部分是無證開采。”六十多歲的村民王老漢指著被挖得千瘡百孔、四周堆滿廢渣光禿禿的山脈無奈地對記者說,“那些企業采礦把山上的生態林、果樹全部毀掉了,更可恨的是他們還占用、毀掉了我們全部耕地。因為亂砍濫伐、私挖亂采,致使我們這里的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經常是塵土飛揚的浮塵天氣,我們的飲用水也被污染了。更讓我們擔心的是,山體被挖成這樣很容易造成山體滑坡,甚至有發生泥石流的可能,我們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失去土地和山林,我們老百姓今后的日子可怎么過呀!” 在村民的帶領下,記者進入山中發現,路邊和山下到處被挖得坑坑洼洼,有的大坑深達80~100 米,山腳下僅有的幾棵松樹和果樹與光禿禿的大山形成鮮明的對比,植被覆蓋率幾乎為零。放眼望去,滿目的尾礦廢料一片荒涼。山上一個個鐵礦企業的機器仍在轟鳴,炸山的爆炸聲和一輛輛運礦石的大卡車揚起的塵土,似乎證明這里的山還余一絲氣息。很顯然,這里的礦山生態環境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當地有關部門并沒有積極落實《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的相關規定,更談不上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
遷安市菜園鎮北小店村、李莊子、大楊莊村周邊被毀林開采后裸露的山體現狀 被毀的山林在哭泣 北小店村、李莊子村以及大楊莊村都位居于群山環抱中的一個小盆地,記者站在北小店村東側的一座禿山上,放眼環視四周,映入眼簾的只有荒涼,如同戈壁灘。為何原先蔥蔥郁郁的山林,現在卻是一點植被都沒有? 北小店村村民韋蘭國(化名)說:“2004 年我們就開始上訪,反映非法采礦毀林、破壞生態環境、危害我們群眾生命健康的問題,然而至今得不到有效解決。西山、尖山和南山等所有山上的樹木全部被毀,到底毀掉了多少棵樹,誰也說不清楚。”記者從村民手里得到一份2007 年7 月2 日遷安市林業局和公安局給政府的一份調查報告——《關于菜園鎮北小店村蔡某等村民反映采礦堆料毀壞林地、無證砍伐樹木等情況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林業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 上訪人所講榮茂公司堆料超界壓毀北小店村樹木是指2006 年6 月遷安市林業局對榮茂公司違法占用林地處罰后,繼續堆廢料,又隨著廢料越堆越大,越堆越高,超越界限,寬15 米,長60 米,壓毀林地900 平方米。結論意見:反映問題屬實。 北小店村南山屬于首鋼1973 年征占采區,因首鋼征占后多年沒有開采,仍由北小店村管理。1992 年~1993 年,景山鐵礦開始在南山堆廢料,之后陸續又有多人在此堆過廢料。至2003年整個南山幾乎全部被占,所以2003 年省林業勘查設計院在對我市二類資源清查時將北小店南山已全部劃為礦山用地,并未界定為林地。上訪群眾反映的2003 年初至2004 年底,北小店村王某、趙某、北屯村張某等人曾在北小店村南山堆料,經調查,現在只有王某承認與張某合伙堆料時占地1~2 畝,當時修路毀樹160 株(賠償村委會3200 元),其他人并不承認往南山堆放廢料。2003 年7 月,首鋼與正泰公司聯合開發尖山鐵礦,將眾通公司景山采點廢料臺占用,北小店村委會將該村南山南坡提供給眾通公司當廢料臺。2003 年11 月,眾通公司與北小店村民張某簽訂景山采點(葫蘆溝)剝巖協議,之后至2006 年4 月份,張某往南山堆放廢料。 因張某在南山堆料,廢料堆向大擴展,又占用林地1410 平方米,并壓毀松樹70~80 棵。遷安市林業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43 條之規定已于2006 年6 月、8 月分別對張某行政罰款11000 元和3100 元,合計罰款14100 元。遷安林業局根據條例確定,張某及村兩委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故不應追究村兩委及張某的刑事責任。 2001 年至2002 年,村委會在市野興路加寬和西沙河治理改造期間,將野興路北小店段兩側楊樹和村東河溝兩側楊樹劃片招標拍賣,賣給本村韋某、王某等人,共賣樹款11000 元,未辦理砍伐手續。遷安市林業局和公安局根據《行政處罰法》,北小店村委會野興公路加寬、沙場改造伐樹雖然未辦理砍伐證,但已過行政處罰時效,不再追究村兩委的責任。 2002年至2003年菜園鎮政府與首鋼礦業公司、正泰公司聯合開采尖山鐵礦,涉及到北小店村、李莊子村、大楊莊村三個村,共占用土地548.21畝,其中,耕地75.54畝,山場及有林地472畝,共占樹100907 棵(其中干果樹6998 棵,松樹90672 棵,雜樹3237 棵)。涉及北小店村樹木39098 棵,占地256.36 畝。尖山鐵礦采點所占林地、樹木均未辦理相關手續。涉及北小店村占樹由村委會劃片招標拍賣,未辦理砍伐手續。遷安市林業局和公安局調查報告結論意見為,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應辦理砍伐手續及林地手續。2005 年3 月,市委、市政府相關執法部門已責令正泰公司尖山采點停產,待辦理相關手續后再生產。對正泰公司尖山采點非法占用林地進行了行政處罰。 李莊子村李某采礦往李莊子村廢料臺堆放廢料,因該廢料臺與小店村山場相連,小店村委會認為李某堆放廢料過界,派人前去制止。經李莊子村書記李某與小店村書記張某協商,2003年7 月由李某向小店村委會交占樹占地款1 萬元。結論意見:李莊子村李某已交賠償款,不再處理。 雖然林業局報告已舉證了多件非法毀林案例,但韋蘭國氣憤地表示,這些非法毀林案例在遷安只是冰山一角。 毀林案件屢禁不止 記者從唐山市林業局2006 年12 月18 日的《信訪事項復查答復意見書》中看到:“經調取遷安市林業局關于菜園鎮北小店村張某非法占用林地案、眾通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王某非法占用林地案、榮茂公司大楊莊采礦非法占用林地案的案卷,唐山市林業局認為,此信訪復查所涉及的三起案件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05]15 號)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由遷安市林業局進行補充調查后,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另外,當地村民反映,河北省林業廳2008 年1 月25 日公布的冀林函字[2008]3 號建議函“關于北小店村130 畝松樹被毀事件”,遷安市主抓林業的副市長張某2008 年2 月14 日批示“依法處理依紀依政追究責任”,至今仍未處理。 讓村民不解的是,此案件的相關責任人已經構成了濫伐林木罪,唐山市林業局也根據案卷調查認為已經構成刑事案件的事實,為何遷安市卻只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簡單的罰款了事,而不補充調查材料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 針對以上問題,記者來到遷安市林業局和森林公安局了解情況,林業局的領導表示對此事不詳,而森林公安局的王局長解釋,由于時間過去的有點兒長,相關領導大部分已經退休,他對此也不太清楚,等調查清楚后再回復記者。然而,截至記者發稿,也未接到遷安市森林公安局的任何回復。 自1998 年我國發生特大洪災以來,國家已經出臺政策法規保護森林資源,嚴禁亂砍濫伐,但為什么在河北遷安市毀林案還是頻繁發生、屢禁不止呢? 有關人士分析認為,我國森林覆蓋率只有16.55%,是一個少林國家,但近年來全國每年發生的各類毀林案件達50 萬起左右,而且毀林的大案、要案還呈逐年上升趨勢。遷安市這種大面積采礦毀林現象,從表面來看,是地方政府、部門領導法制觀念淡薄,對保護森林認識不足。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有關部門不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保護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部分行政部門從眼前局部的經濟利益出發,打著發展經濟的旗號,對破壞森林行為視而不見,甚至直接參與毀林。部分地方政府部門無視國家法律,借拍賣林地使用權、工程建設等名目,擅自更改林權證、濫占林地,就是經濟利益驅動的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在作怪。 對于河北遷安市大面積采礦、亂砍濫伐林木,長期影響當地村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的問題,本報將繼續關注。(保健時報記者 鄂鳳鳴 王偉) 相關鏈接: 1、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并核發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這是破壞國家林業資源的一種犯罪行為,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及自然生態平衡,具有嚴重的危害性。 2、《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細則》等法規,對森林經營管理、森林保護、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采伐權相分離。不能因對林木擁有所有權、使用權而不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領取采伐許可證進行采伐,或者雖領取采伐許可證,但違背采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采伐,否則,可能構成濫伐林木罪。 3、我國《刑法》第345 條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來源:中視經貿http://www.chinaccet.com/a/2014/JK29_0401/2036.html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