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司法部《法律與生活》福建www.zdcbw.cn 訊(記者鄭育智 通訊員陳莉華)華安縣檢察院高度重視社會矛盾的源頭化解,在辦案中注重釋法說理。規定:對涉及未成年人或在校生、困難群眾,適用寬緩刑事措施以及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的四類案件都要進行巡訪、家訪,深入當事人家庭、村居、社區開展走訪調查、聽取意見,找準癥結,解決問題,促成和解,力求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一、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檢察官辦案不再只是看看卷宗、簡單地根據法律規定的證據標準批準逮捕、提起公訴,而是認真審查,發現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群中間的矛盾糾紛,從而著眼于服務化解矛盾,推動工作發展。特別是針對故意傷害案件,大部分只是鄰里、朋友間矛盾糾紛而已,社會危害性較小,可調解空間大,但又不能掉以輕心,小矛盾不化解,往往引發大問題。我院要求辦案人員在辦理未達成賠償調解協議的故意傷害案件時,承辦檢察官要深入群眾進行巡訪、家訪,查詢是否存在引發傷害案件的案外原因,召集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如今年3月份,如在審查湯某某故意傷害案時,走訪發現在湯某某被關押后揚言要報復,在了解這些情況后,迅速聯系當地派出所民警及鎮、村兩級分管綜治的干部,組成由檢察院主持、上述各方干部及雙方當事人或其家屬參與的調解會議,努力促成雙方達成賠償調解,使被害人的醫藥費等經濟損失得到合理賠償,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能得以變更強制措施,化解矛盾。 二、關懷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 剛性執法向柔性執法轉變,通過辦理案件,及時走訪案件當事人,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陳述權和申辯權,主動開展釋法說理,向當事人講清法理、事理、情理。依法運用不批捕、不起訴等法律手段,為群眾排憂解難。如我院在辦理吳某盜竊案時,經過審查后認為吳某的行為雖已觸犯刑法,但其有自首行為,且其父已替她退賠,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居住地址又相對穩定,不予批準并無社會危險性,隨后承辦檢察官又到吳某家中走訪,得知其丈夫忙于生計,5歲女兒無人照顧,年邁的吳父對女兒的行為感到很痛心,再三懇求能夠給女兒一個改過機會,街坊鄰居也反映吳某平時表現尚好。我院經過研究決定不予批準吳某,建議公安機關對其取保候審,吳某致電我院就檢察官的人性化執法表示感謝。又如在辦理一起交通肇事致其女死亡的案件中,鑒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對其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李某某丈夫陪同下向我院公訴科送來一面錦旗,以表感謝。 三、情系企業,為企業保駕護航 該院的巡訪、家訪制也進一步延伸到企業單位,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將改進作風、解決問題作為根本要求,深入企業了解企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如今年來,我院受理好幾起深夜盜竊漳永高速公路建設工地上的財物,并于當夜銷售給當地的廢品收購人員的案件,承辦檢察官通過走訪發現此類竊賊多數是本地閑散人員或“癮君子”,家境貧寒,而銷贓人員多數家庭條件較好,只是一時貪小便宜而予以收購。因此,通過做銷贓人員的思想工作,動員其賠償工地的經濟損失,為企業挽回損失,從而對其變更強制措施,并教育其今后勿重蹈覆轍。又如,邱某合同詐騙華安縣榮益礦業公司硅酸鋯貸款280萬余元一案,我院深入巡訪、家訪,協助該公司追回貸款100多萬元,并動員邱某將其兩套位于潮州市的住房過戶給被害企業,減少企業損失,且了解到該企業貨物銷售主要依靠邱某,客戶資源均在其手中,雙方有較長期的合作關系,企業為了自身發展也諒解邱某過錯,希望從輕處理,我院即積極促成邱某協助企業發展,將功贖罪,求得從輕處理。 今年來,共巡訪、家訪案件當事人8人,取得明顯社會效果,也深刻感受到,檢察工作講親和,彰顯以人為本理念,絲毫無損法律尊嚴。人們看到的和感受到的,不再是冰冷的法條,而是人性的光輝和司法的溫暖,是踐行群眾路線的生動樣本。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