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山海關檢察院反貪部門向“習慣性做法”說“不”
時間:2015-06-15 17:46
來源:中國傳媒聯盟☆秦皇島作者:劉高飛 王雅輝
(中國傳媒聯盟☆秦皇島6月15日電 通訊員 王雅輝 劉高飛)報請上級院逮捕,直接由反貪部門將案卷移交上級院偵查監督部門;扣押款物,不經案件管理部門,反貪部門自行保管.....
(中國傳媒聯盟☆秦皇島6月15日電 通訊員 王雅輝 劉高飛)報請上級院逮捕,直接由反貪部門將案卷移交上級院偵查監督部門;扣押款物,不經案件管理部門,反貪部門自行保管、處置;立案后,對犯罪嫌疑人的銀行查詢文書仍然使用“協助查詢”文書;詢問形成筆錄時,不向被詢問人告知詢問人身份和證人權利義務……諸如此類“習慣性做法”,山海關檢察院反貪部門以雷厲風行之勢明確向這些不規范“習慣”說“不”。
該院反貪部門在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活動中,動員全院干警獻言獻策,積極排查職務犯罪偵查中的不規范司法行為。每一位參與辦案的反貪干警都要對照法律、法規比對自身的“習慣性做法”予以排查、討論和研究,以新的視角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進行審視,舍棄不合規范但卻習以為常的老習慣、老做法。同時,該院反貪部門又專門邀請政法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和部分案件當事人,就他們認為的職務犯罪偵查中的司法不規范問題進行座談,充分征求意見。邀請部分人員對重要案件“隨案監督”、“挑刺”,向反貪部門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該院反貪部門通過干警自身排查和“問計”等多種途徑,已排查出各類不規范“習慣性做法”18項51條,其中業務類10項30條,綜合類8項21條。通過向不規范“習慣性做法”開展自身排查活動,該院反貪干警迅速樹立了正確的執法理念,向不規范“執法習慣”說“不”,摒棄所謂的“習慣性做法”,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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