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公布,《決定》提出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按照統一稅制、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清理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
知名財經評論家、資深房地產專家、國家一級房地產策劃師鄭榮華(財苑)做客證券時報網財苑社區時指出,房產稅的推行對房地產市場也必然會產生影響,但這影響僅局限于結構性的影響。對整個市場并不能起到大家認為的拐點效應。房地產市場從需求角度上把它分為三個級別,即投資性需求、主剛性需求、次剛性需求;從住宅的產品類別上把它分為兩類,即高端住宅、大眾住宅。房產稅的推行從稅收制度上鄭榮華相信一定會執行累進稅制度,也就是說,分產品、數量、價值與實際功能需求進行不同的征稅。因此對高端住宅與投資性需求的兩類來說是一個嚴厲的打擊,而對主剛性需求來說影響不大,還能刺激剛性需求市場,因為國家很有可能采納我之前提出的“取長補短”提議,對首套房家庭購房給予政策性扶持。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認為,如果希望通過房地產相關稅收去調控整個市場,需要制定一個疏堵結合的稅制方案,而不僅是一個針對保有環節開征的房產稅種。考慮到當前我國住房市場現狀之外,房產稅短期內難以開征還由于法律和現實操作上的障礙。“我國土地在建設和銷售過程中,已經交了很多稅,再征稅有重復征稅的嫌疑。”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是,建立房地產法律制度體系,在立法基礎上,再開展房地產稅制綜合改革。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賈康認為,長期來看,“房產稅”立法還是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后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房產稅推進雖然面對重重障礙,但在賈康看來,卻是一個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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