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張某服刑多年,今年1月刑滿釋放后,憑著對監獄的“了解”冒充起了“監獄管教”進行詐騙。近日,西城法院對張某涉嫌詐騙一案進行了宣判。 自1993年至今,張某幾乎一直在監獄度過。1993年7月,張某因犯盜竊罪、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2002年5月21日刑滿釋放后,他于2003年11月又再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今年1月24日刑滿釋放。 由于在監獄服刑多年,張某對監獄的相關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規“熟門熟路”。今年1月至5月間,張某冒充內蒙古某監獄管教中隊隊長身份,以幫助服刑人員王某辦理保外就醫為由,先后騙取了王某的哥哥王某某人民幣共計22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且數額巨大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