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過去,到看守所會見只能到現場辦理相關手續。現在,律師需要到晉江市看守所會見在押人員,只要使用手機就可實現會見預約。這是記者24日從晉江市公安局律師座談會上了解到。 據介紹,2018年3月泉州市被確定為福建省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三個試點城市之一,試點推行以來晉江市看守所高效配合律師到看守所提供法律援助700余人次。 作為福建省押量最大的看守所,來晉江市看守所辦理律師會見的人次逐年上升,其中2018年較2017年上升36.1%,今年上半年就達到5000余人次。 為最大限度方便律師會見和預約會見在押人員,晉江市看守所依托福建省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監管服務”官方微信公眾號開發律師網上預約會見便民服務應用。目前,該功能通過測試將于近日正式投入試運行。 用戶只需在微信搜索關注“監管服務”官方微信公眾號,進入律師會見預約業務,完善提交相關信息進行網上預約。只要會見律師提供手續完整符合法律規定的一般48個小時內就能安排會見。 晉江市看守所所長黃鵬程說,優質服務的背后,是公安機關對刑辯律師這一職業的理解和尊重。 近年來,晉江市看守所加大硬件設施投入,服務好律師會見工作。為減少律師會見排隊等候時間,新增擴建律師會見室,會見室由原來的5間增加至11間。開辟休息區,提供排號機、電子產品存儲柜、飲水機、桌椅等設施,方便會見律師休息。 同時,為了杜絕防范冒名情況,晉江市看守所在律師通道出入口設置人證自動核查終端,律師憑身份證與人臉核查一致后方可進入會見區。 黃鵬程表示,除了實現律師會見網上預約功能,下一階段還將完善開放親屬會見網上預約功能。 而在當日座談會上還通報了《晉江市看守所律師會見室管理規定》,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看守所的規定,恪守律師執業紀律規范,禁止以下 六種行為: 1.律師帶在押人員親屬或者其他非法定可會見人員會見在押人員的; 2.律師在會見時,對在押人員進行錄音、錄像、拍照的; 3.律師在會見時使用通訊工具或向被會見人提供通訊工具的; 4.律師會見時私自與在押人員相互傳遞信件、香煙、食品、錢款或其它物品的(傳遞已經過看守所安檢過的在押人員自行書寫的與案件相關的陳述、辯解材料不認定為本條款所述違規行為); 5.律師在會見時,借機進入正在會見的非其會見對象的會見室或與非其會見的在押人員接觸、交流的; 6.其它需停止會見的違法違規行為。 看守所因上述情況停止律師會見的,應當制作《律師違規告知書》,由違規律師簽字(拒絕簽字的應當注明情況)后,與相關證據材料一同移交該律師所屬設區市司法行政機關, 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辦案機關、駐所檢察室,并向所屬設區市公安監管部門報備。(黃友恭 莊凌龍 陳錦泰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