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2月6日訊(記者 王晏坤) 6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市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張維利、于旭華、高琦、王建國,秘書長李勃等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特邀咨詢董仁利、副市長宋衛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尹佐海、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段連才等列席會議。李淑芹、高琦分別主持全體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14年1月9日召開。 會議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全市外事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市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的相關調查報告,市政府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會議對市政府的兩個專項工作報告進行了評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強化市區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專項監督的決議》、《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工作辦法(試行)》,表決通過了人事免職名單。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2013年12月6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煙臺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14年1月9日至12日上午召開,會期3天半。 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一)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批準煙臺市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4年計劃;(三)審查煙臺市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4年預算草案,批準煙臺市2013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和2014年市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事項;(八)其他事項。 作者:王晏坤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