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參考消息網4月25日報道 外電援引中國官方媒體的報道稱,根據全國人大正在審議的刑法法律解釋草案,食用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會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路透社網站4月25日援引新華社的報道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表示:“目前社會上存在的食用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行為,既是一種社會陋習,也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活動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報道稱,對于食用或者因其他非法用途購買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是否屬于犯罪、要不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次人大審議的刑法法律解釋草案對此予以明確。 據報道,此次法律解釋草案明確指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使用或者其他非法用途而購買的,屬非法收購。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非法收購罪輕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據悉,中國有420種動物被列為珍稀或瀕危動物,包括大熊貓、金絲猴、亞洲黑熊、穿山甲等。這些珍稀或瀕危動物面臨非法獵捕、環境破壞包括所謂藥用在內的野生動物消費等方面的威脅。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