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干部監督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方位監督,構建干部管理監督大格局,河南省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檢法、審計和信訪等11個部門近日聯合制定下發了《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具體操作辦法》。
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能,主要圍繞干部選拔任用和領導干部監督工作,通報干部監督信息,分析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研究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增強干部監督工作合力;交流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做法和經驗;研究出臺干部監督工作規章制度;協調多部門參加的工作等。聯席會議由組織部門召集并提出會議議題,與各成員單位協商確定。聯席會議采取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或根據需要臨時召開等多種方式。
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具體操作辦法,旨在完善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信息溝通共享和工作銜接,進一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信息溝通的內容、方式、時間、承辦機構和人員。明確規定,審計部門要及時向組織部門反饋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線索,經濟責任審計的初步結果。組織部門受理群眾舉報或干部考察中發現的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要及時告知執紀執法機關;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檢查的情況和查處的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典型案例,向審計機關通報;根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及時向審計部門發出委托書。紀檢監察機關對涉及領導干部黨紀政紀處分的具體案情、涉案人員,向審計部門通報。同時,要求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在規定時限內送達相關信息資料,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不得截留、隱瞞、弄虛作假。對于不履行職責者按照失職瀆職處理,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各成員單位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其他成員單位提供的信息妥善保管,未經批準,不得向外泄露,造成失密泄密者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各成員單位特別是組織部門要在干部監督信息溝通共享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干部監督檔案,作為選拔任用干部、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要依據。(吳曉春 魯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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