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絡名人葛樹春收錢發帖被河南警方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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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樹春稱他們是獨立撰稿人,他還有一個作家協會的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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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所簽“勞務協議” 一份價值10萬元的“勞務協議”,讓3名民間維權“撰稿人”陷入被警方上網追逃的境地。昨日,河南省周口警方證實正辦理此案,但案情無法透露。 案情:發帖炒作試圖影響判決 這3名被追逃的男子分別是李新德、葛樹春和姜煥文。數年來,3人依托中國反腐維權網、中國輿論監督網、中國民間舉報網等自辦網站“民間反腐”,介入各地案件,曾被不少媒體報道,網絡評價褒貶不一。 “9月17日,北京警察去我曾經的住處找我。”29歲的葛樹春說,他當即通過各種途徑核實,獲悉自己和李新德、姜煥文一起被河南省周口市警方上網追逃,“我們仨就馬上開始逃亡”。 葛樹春沒有透露他藏匿的所在地。他與周口市一名辦案警察的通話錄音顯示,警察勸他盡快到周口自首。 昨日,周口市公安局宣傳科負責人證實,警方確在辦理該案,但因正處偵查階段,無法接受采訪。 南都記者昨日核實到,李新德等3人于9月17日開始被追逃,辦案單位為周口市公安局第四分局案件偵辦大隊一中隊,所涉案由為“非法經營案”,案情大致為,李新德等3人收取太康縣國土局原局長成富才之女成博菲10萬元報酬,在網上發帖炒作,試圖影響成富才二審判決結果。 搜索網絡可發現,今年春天以來,大量為成富才喊冤的網帖散布于多家民間維權網站甚至主流新聞網站。葛樹春證實,這些帖子大都為3人撰寫。 “我們都是獨立撰稿人,我還有一個作家協會的會員證。”葛樹春說,他們在核實成博菲申冤材料基本屬實之后,與成簽訂了網上發帖的“勞務協議”,既無欺騙也無敲詐。 協議:為期一年勞務費10萬元 葛樹春通過郵件,將與成博菲簽訂的“勞務協議”發給記者。該協議簽訂于今年5月6日,甲方為成博菲,乙方為李新德、姜煥文和葛樹春,期限至2014年5月6日。 協議約定,乙方不向甲方保證案件的最終處理結果。乙方撰寫舉報信,通過特快專遞實名向河南省、周口市有關領導反映問題,收取甲方勞務費10萬元。乙方需要撰寫的文章或舉報信不超過10篇,每超出一篇則另加勞務費1000元。另外,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協議還稱,甲方必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材料證據和陳述的真實性,如因虛假爆料而招致報復或起訴,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若與被投訴方勾結,則按照協議勞務費的10倍賠付甲方。 據葛樹春稱,是成博菲主動找到3人幫助維權的。當時他們正關注河南另一起案件,成博菲則忙著四處為父申冤,聽說了這3個民間維權人士的事后,就找到他們。 然而,在協議簽訂一個月后,成博菲就因涉嫌妨礙作證而被周口警方刑拘。 女兒:為父喊冤被刑拘 據成博菲的代理律師孔建透露,成博菲被刑拘,是因為警方認為她對父親成富才一案的調查妨礙了有關證人作證。但是,妨礙作證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行為。“成博菲只是找父親的同事等人了解案情,進而質疑該案的相關證據,并未使用暴力等違法手段,也沒有指使他人做偽證。” 在李新德等3人介入成富才案后,網上的大量發帖曾激起周口市有關方面的反彈。5月底,成博菲曾向媒體投訴,她因為發帖遭到了周口警方的警告,有警察聲稱要抓她。 成富才生于1962年,曾任周口市國土局副處級調研員,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太康縣國土局局長,因涉嫌受賄罪于2012年2月26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刑拘。今年2月6日,成富才因貪污罪、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鄲城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9年。成富才不服一審判決,向周口市中院提起上訴。女兒成博菲也因此專職上訪,為父喊冤。 除了對一審判決書上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提出質疑外,成家父女著重投訴在成富才被指貪污罪的犯罪情節中,太康縣豫德福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前進送給成富才的40多萬元錢物,成富才并未接受并私占。而成正是因為拒絕為王更改一塊工業用地為商業用地,得罪了與王有牽扯的河南省紀委一名官員,招致報復。 成家的解釋是,如果違法更改該塊土地用途,將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盡管有多個領導打招呼,成富才也沒敢聽從王前進等人的要求。 警方:最好選擇只能是自首 “成博菲差點取保候審。”北京律師孔建說,當時周口市警方和紀委都初步同意,沒想到在9月中旬之后,形勢急轉,成博菲的取保申請被拒絕,葛樹春等人也被追逃。孔建說,在幾次與成博菲的會見中,成對葛樹春等人評價不錯,并認為此案不應涉及他們。 葛樹春等人在發給媒體的公開信中稱,他們對成富才案的監督觸怒了周口市有關領導,成博菲在被誘供的情況下指證了3人。 “我認為此案的管轄權不應該歸周口,周口既不是我們3人的常住地,也與我們的舉報有利害關系。”葛樹春說。 河南警方一名內部人士認為,葛樹春等3人收錢替人發維權帖,是否屬于非法經營罪,可能會激起大范圍的爭議。僅從目前來看,他們處于刑拘在逃狀態,最好的選擇只能是自首,把爭議留給法律裁決。
工商檔案顯示,被指曾給成富才行賄的太康縣豫德福置業有限公司已連續兩年沒有年檢,太康縣工商局即將吊銷其執照。當地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被指曾向成富才行賄40多萬元財物的王前進,案發后并未被追責。 這起新聞事件有如下六道看點:周口市官方明顯涉嫌打擊報復。作為幕后所謂提到的紀檢官員,應該納入中紀委視線嚴查。被追逃三人是有點非法經營,但是,這個社會沒有他們,誰能義務幫群眾伸冤維權?誰能幫群眾義務揪出老虎?貪污腐敗啥時間直接歸公安立案了?這應該是紀檢和檢察院的職責范圍。如果沒有官員干預,警方不應該直接立案偵辦。行賄企業營業執照2年未年檢,行賄人案發后沒追責,這究竟誰在此案幕后當推手?這個推手應該就是本事件的風暴口!強烈關注!希望中紀委徹查這個事件,可能會揪出周口市貪腐的大老虎!不要只盯著非法經營罪,而更應該關注本事件的幕后黑手和風暴口。不要讓人民賦予的權利當成官員報復私欲的工具! (1)王前進送給成富才的40多萬元錢物,成富才并未接受并私占。而成正是因為拒絕為王更改一塊工業用地為商業用地,得罪了與王有牽扯的河南省紀委一名官員,招致報復。 (2)女兒:為父喊冤被刑拘。 (3)因涉嫌受賄罪于2012年2月26日被周口市公安局刑拘。 (4)他們對成富才案的監督觸怒了周口市有關領導。 (5)葛樹春等3人收錢替人發維權帖,是否屬于非法經營罪。
(6)曾給成富才行賄的太康縣豫德福置業有限公司已連續兩年沒有年檢,太康縣工商局即將吊銷其執照。當地房地產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被指曾向成富才行賄40多萬元財物的王前進,案發后并未被追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