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宣判現場。圖片來源:煙臺中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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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宣判現場。圖片來源:煙臺中院官方微博
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新網10月11日電 據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備受關注的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今日上午在煙臺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張帆、張立冬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宣判后,被告人呂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訴,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2014年5月28日,6名全能神教徒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將一名無辜女性吳某毆打致死,引發全國震驚。 據警方調查,張立冬及其長女張帆、次女張航、兒子張某、呂迎春、張巧聯均系邪教組織“全能神”教成員。5月28日,以上6名犯罪嫌疑人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勞餐廳將吳某殘忍毆打致死。警方隨后將6人抓捕歸案。經審查,6人對毆打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審訊過程中,以上人員均稱自己信奉全能神教,警方在他們的住處發現了一些有關全能神邪教的宣傳資料。 8月21日,該案在煙臺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在21日上午的庭審中,法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故意殺人罪進行了調查。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分別對五被告人進行了訊問或發問,審判人員也對5名被告進行了訊問。控辯雙方還針對五被告人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向法庭進行舉證。 在作案情陳述時,張帆對幾個案情關鍵點都不承認,她還不承認故意殺人。在庭審時,嫌疑人張帆和張立冬在辯解和陳述時,還不時露出笑容。據張立冬辯護律師透露,在20日上午的會見中,張立冬已經有了懺悔的態度。但在庭審中,與張帆相似,張立冬在作案情陳述時,神態淡定,還不時露出笑容。 21日下午,法庭針對起訴書指控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了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對被告人呂迎春進行了訊問或發問。在審判長主持下,針對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事實,由控辯雙方向法庭進行舉證。 據悉,被害人的舅舅呂學義曾經找了很多的目擊證人,都無人作證,最終放棄。 根據此前的報道,死者家屬稱將索賠400萬元。但在21日上午的庭審中,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向法庭提出撤回對張立冬等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訴訟。據介紹,主動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撤銷,也是全體家屬共同做出的決定,希望不給犯罪嫌疑人任何減刑的機會。 法庭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進行了最后陳述。被告人張航、張巧聯表示認罪、悔罪。 事實+ 招遠案突顯證人保護制度缺陷 招遠血案開庭日,目擊證人一個也沒有出現。盡管對于現場沒有出手援助,幾位涉事目擊者不約而同地選擇用“愧疚”與“不安”來表達自己的心情,并表示愿意出庭作證,但事后又選擇反悔,再掀輿論“叫罵”聲。 有分析指出,招遠血案正是完善證人保護制度的契機。我國對證人/當事人的保護,主要來自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責任保護證人及其家屬的安全,但是總體來說,我國相關法律對保護行為如何保護都沒有詳細的解釋,只有籠統的描述。而且采取的打擊手段主要是對嫌疑人的懲處,屬于事后補救手段。 這樣造成了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打擊報復了被害人家屬或證人遭到了法律制裁,但造成的傷害也是既成事實,無法挽回被報復人的損失乃至生命。在可操作性上存在很大的不足,使得公檢法等責任機構一是缺乏經驗,無規可依;二是對證人保護制度認識的膚淺,甚至是漠視,最后保護手段往往是被害人和證人自己舉家搬遷,銷聲匿跡,終日承擔著害怕被報復的心理陰影。 從保護證人的角度,案件真正結束不是法院宣判,罪犯得誅,只有讓被害人家屬或證人安全得到永久保證,不會再因為同一案件同一組織再次受到傷害,案件才算真的畫上句號。(騰訊新聞綜合揚子晚報、南方周末等報道)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