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一名漳州男子曾某因犯假冒商標罪,在緩刑期間不思悔改,再次生產假冒品牌鞋。13日,曾某被晉江公安機關依法處刑事拘留。
7月12日晚,晉江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池店鎮池店村一民宅內有人生產假冒品牌鞋。民警至現場后,打開卷簾門一輛銀色面包車停放在內,掀開右側的一塊白布,大量已生產好的假冒品牌運動鞋堆放在里面。經清點,總計1755雙假冒品牌鞋。現場男子曾某被民警控制住。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曾某如實交代了生產假冒品牌鞋的違法犯罪事實。經了解,曾某此前便因生產假冒品牌鞋被晉江市法院判處緩刑。緩刑期間,他在自己家中又“重操舊業”,他買來鞋面和鞋底,一個人在家中做了起來。
今年46歲的曾某是漳州人,有過不下十年的做鞋經驗。曾某說,一個人生產,一天可以做50多雙鞋子。 目前,曾某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辦案民警黃警官告訴記者,曾某在緩刑期間再觸刑罰,可能面臨被加重處罰。(黃友恭 莊凌龍 朱運培 郭川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