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今年40歲安徽男子洪某持械找人討債,最后債沒討到反而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18日,洪某因涉嫌危害他人安全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拘留3日。
17日下午5時許,晉江市青陽派出所接報警稱有人到其店里鬧事,對方手里拿著一把西瓜刀。
接報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報警的位于青陽街道蓮嶼社區的一家小吃店里,兩名男子在店里吵架,一把西瓜刀放在桌上。
經了解,洪某經潘某(男,41歲,湖北人)介紹于今年年初接下一空調安裝的工程,迄今仍被拖欠11萬元左右的工程款。
洪某多次電話找潘某討要工程款無果,當天下午,洪某再次打電話向潘某催款后,雙方言語不和,發生糾紛,洪某一氣之下在路邊攤買了一把西瓜刀沖到潘某女友店里找到潘某討要說法,潘某女友報了警。
“我也是被欠了那么久的債,一時沖動才會拿刀去討債。”洪某對自己一時沖動下的行為后悔不已。
辦案民警蘇警官稱,洪某持刀討債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涉嫌危害他人安全。
本網與警方提醒廣大市民通過正當途徑、合法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切勿走極端,否則害人害己。(黃友恭 莊凌龍 蔡均君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