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藥替換高價藥 刻意減少藥品用量
四川綿陽天誠醫院騙取國家醫療保險基金案一審宣判
中國傳媒聯盟 訊(張怡 劉聰 特約記者 趙銀熙)用低價藥替換高價藥,或刻意減少藥品用量,以此騙取巨額國家醫療保險基金。近日,由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綿陽天誠醫院騙取國家醫療保險金一案,由涪城區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一審當庭依法宣判,分別判處7名被告人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蘇某某、吳某某授意和安排天誠醫院住院部的醫生在醫療系統中給病人開具能在醫保基金報銷的高價格藥品電子處方,醫護人員在實際用藥過程中用功能類似的低價藥品替換電子處方上的高價藥品或者減少對病人的用藥量,以此形成差價后由住院部護士將電子處方上的高價藥品在電腦上進行點擊計費并將電子處方上傳社保部門的醫療報銷系統,將病人資料、電子處方上的藥品計費清單等資料上報至社保局進行報銷,騙取國家醫療保險金600余萬元。
此案由涪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提起公訴,涪城區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公開審理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天誠醫院法定代表人蘇某某、天誠醫院總經理吳某某等7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15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追繳被騙取的國家醫療保險基金人民幣600余萬元。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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