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近40人 扣押車輛80余輛 涉嫌金額上百萬
四川綿陽市檢察機關對一“套路貸”涉惡團伙依法提起公訴 中國傳媒聯盟訊(張明 龐曉芳 特約記者 趙銀熙)“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在全國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近日,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騙借款人辦理汽車抵、質押借款,對借款人實施敲詐勒索,并在處置中伴有暴力、威脅等行為的涉惡團伙,以敲詐勒索罪依法起訴至法院。 2018年2月3日,急需用錢的尹某,以一輛自用的榮威車作抵押,與殷某的公司簽訂借款合同、車輛轉讓協議和其它合同,合同金額為23000元,雙方談價為13000元,扣除GPS等費用后,實際到手只有8766元,雙方約定半個月為一期,但當日未“放款”,于2月4日上午11時才放款。 2月18日凌晨,殷某的公司工作人員以逾期為由,將尹某的車用備用鑰匙開走。但按2月4日放款時間起算,2月18日尹某并未逾期,而對方公司卻以簽合同的時間2月3日起算,強行要尹某付給25000元才能取走自己的抵押車輛,并要求尹某先支付5000元取車,余款慢慢還。在尹某支付了4000元之后,殷某的公司工作人員卻以上面老板不同意為由,拒不還車,還要求尹某再支付100元作為看守車庫人員的辛苦費。 經查證,尹某是落入殷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早已設計好的“套路貸”陷阱。2014年以來,殷某糾集周某、黃某等人,先后在綿陽城區多地租賃場地,成立數家車貸公司,為自己披上“合法”外衣,以“低利息、不押車”為誘餌,誘騙借款人前來辦理汽車抵、質押借款。將車輛轉讓協議等附屬合同隱蔽在大量合同中,并且不給借款人留存,誘使借款人誤簽。放款時通過轉賬的形式向借款人放款形成資金流水,造成實際借款與合同約定一致的假象,同時要求借款人返款5000元至10000元的風險保證金、1500元至5000元的GPS服務費等雜費、首末期利息等,以此虛高債務。殷某團伙既不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款且故意制造借款人二次抵押,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繼而采取“軟暴力”安排同伙用備用鑰匙將借款人的抵押車輛偷走,以變賣抵押、質押車輛相威脅,向借款人索要高額違約金、拖車費、看管費,在處置中對借款人實施敲詐勒索,并伴有暴力、威脅等行為。此案涉及受害人近40人,扣押車輛80余輛,涉嫌犯罪金額上百萬。 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殷某、周某、黃某等20余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案件已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提醒:“套路貸”從宣傳到合同簽訂、履行、違約處理的整個環節,均充斥著各種套路,廣大群眾要提高防范意識,選擇具有貸款資質的正規金融機構進行貸款,量入為出、理性貸款,避免遭受財產損失和不法侵害。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