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傳媒聯盟 據 央廣網桂平12月22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1月初廣西桂平的六歲留守女童疑遭校車司機性侵,但一個多月過去了,孩子的媽媽周女士致電中國之聲表示,盡管有孩子的自述和醫院"不排除合并性侵外傷可能"的記錄,當地警方卻因"沒有犯罪事實"而拒絕立案。 不僅如此,本應該行使立案監督權的檢察院也拒絕記者采訪。按照桂平市政法委副書記楊銘的說法,昨天多位專家對女童傷病情況進行了再次會診,但女童家長卻對此并不知情。究竟不立案的原因是什么?法學專家如何分析? 按照此前廣西桂平市政法委副書記楊銘的說法,昨天,廣西法學界和醫學界的多位專家將為周女士女兒下體傷病情況做進一步的鑒定和會診。 楊銘:人民醫院的、廣西醫科大學的、還有貴港市的法學專家,還有桂平、貴港的法醫,做進一步的鑒定、會診。 在桂平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蔣禮源告訴記者,除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小兒外科副主任羅意革外,還有兩名法醫到醫院了解過情況。據《出院記錄》記載,羅意革就是周女士女兒住院時做出"不排除合并性侵外傷可能"的醫生。 桂平市人民醫院副院長蔣禮源:貴港公安局和桂平公安局各有一名法醫到我們這邊了解情況,他們主要是了解醫院在小孩的診治過程中體格檢查的情況和手術的情況。他們主要是了解這兩方面。 昨天,經再次診斷后,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小兒外科副主任羅意革表示,無法就周女士女兒下體傷病的原因做出明確結論。 記者:您可以下一個定論嗎?就是說她的傷病到底是不是外力的導致的? 羅意革:因為我來看到的時候小孩發病已經有八天了,脫垂的粘膜已經有明顯的壞死、感染的表現了,再結合術中探查的情況來看,我們是不能下這個結論的,但是有沒有這個東西,最確鑿的證據應該是公安機關偵查的結果。 對于這次專家鑒定,周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周女士:他們今天就沒有通知我,沒有跟我說有專家來跟我了解這個情況。 桂平市政法委副書記楊銘還告訴記者,此前,經桂平、貴港兩級法醫會診后,已經確認周女士女兒下體的傷病并非外傷所致。但沒有出示法醫鑒定報告等相關材料。 楊銘:經過桂平、貴港兩級法醫會診以后,認為這個兒童沒有受到外傷的損傷。 專家今天會診桂平疑遭性侵女童 稱目前不能下結論 昨天,記者再次提出請桂平有關部門出示此前做出的法醫鑒定報告等相關材料的請求被明確拒絕。 楊銘:因為這是根據有關規定這個是做為證據材料,還不到公開的時候,可能會影響到下一步的對事件的調查或者取證,還沒有對外公開。 記者:就是說現在不能夠給媒體看這個法醫鑒定,是嗎? 楊銘:對,這是案件的需要,這是公安部門辦案有規定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我對這個看法持否定意見。這是因為,不立案也是一種結論,不立案也就意味著公安機關不認為這個事件是一個刑事犯罪案件,那么這就是一個結論,而結論既然已經做出來了,那么,支持這個結論的相關根據怎么能夠不公之于眾呢?如果支持這個結論的相關證據不能拿出來,那么又怎么能讓人們相信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結論是建立在客觀真實充分的證據基礎上呢? 洪道德認為,憑借周女士女兒對受害經過的敘述和醫院做出的"不排除合并性侵外傷可能"的診斷,此案完全具備立案條件。 洪道德:這個案件在立案之前根本不應該再搞法醫鑒定。就是說,僅憑著受害人對自己受害事實的詳細陳述以及醫院所出具的診斷證明,這兩個證據材料就足以達到了立案的條件。因此,立案的兩個條件,第一發生了犯罪事實,第二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在這個案件當中就充分具備了。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銘:我個人認為應該立案。立案之后,他審查的不僅僅是你是不是構成犯罪的證據,還要調查你無罪的證據呢。這些全面的調查,都應該在立案之后的,你立案之前就能排除嗎?除非你說這個事情我就能百分之百排除了,或者說我通過錄像我看到了小孩就是通過自行的,或者說是摔傷了呀,那可以,否則的話,只要有百分之一有強奸的可能,你就應該立案。更多的工作他是在立案之后進行偵查的。不能在立案之前你就得出這樣一個唯一性的結論。這是不符合程序的。 此前,記者調查還了解到,周女士女兒指認的校車司機和桂平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黎廣福都是桂平南木村人,兩人有親戚關系,黎廣福對這一說法表示認同。 記者:您認識那個司機嗎? 黎廣福:認識吧。 記者:您跟他是親戚是吧? 黎廣福:哦,是呀。 廣西桂平六歲留守女童疑遭性侵事件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廣西桂平公安機關至今不予立案的依據最終能否公開?有關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原標題:女童疑遭司機性侵公安拒立案 專家再會診家長不知情)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