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近期,晉江市公安局出入境又給市民送福利了,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市民可以根據實際需求提早換護照。 近年來,我國啟用電子版普通護照,一些國家陸續放寬我公民入境簽證等便利出入境因素,申請人咨詢、反映并要求普通護照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申請換發日益增多。本著方便申請人的原則,現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除提交本人有效護照、身份證明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外,申請人可憑換發護照情況說明,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原先,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換發護照:(1)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2)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補發護照:(1)遺失;(2)損毀;(3)被盜。(黃友恭 鄭光焰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