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為記者實名舉報高官叫好
時間:2013-08-03 20:56
來源:西南新聞作者:admin
來源:西南新聞 近日,記者劉虎發微博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稱其任重慶市委常委、萬州區委書記期間在處理國企改制事宜上涉嫌瀆職。有律師分析,劉虎目前公布的證據暫難得出瀆職結論,需紀委調查。隨后,國家工商總局新聞宣傳處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已將網上的舉報情況向領導報告,目前暫無答復。( 京華時報 201
來源:西南新聞
近日,記者劉虎發微博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稱其任重慶市委常委、萬州區委書記期間在處理國企改制事宜上涉嫌瀆職。有律師分析,劉虎目前公布的證據暫難得出瀆職結論,需紀委調查。隨后,國家工商總局新聞宣傳處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已將網上的舉報情況向領導報告,目前暫無答復。(京華時報2013年07月30日)
在筆者看過新聞之后,通過網絡新聞搜索發現,本來多家新聞網站轉載刊發的記者舉報高官新聞紛紛被刪除,不僅如此,舉報后的劉虎微博上的舉報內容已刪除,其認證備注也由任職單位身份變更為“媒體人,調查新聞記者”。“我不知道為什么要刪,但總之我是刪了。請各位繼續追問查處情況。大家放心,舉報的真實性沒有問題。”對于為何要刪博的疑問,劉虎這樣解釋。另外還有人為其說情!但這其中究竟有著什么樣的隱情,很值得關注!
對于舉報、信訪這種事,在中國目前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憲法》對此也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作為輿論監督的從業記者舉報【而且是省部級高官】,目前在國內還很不多見,由此引發的新聞轟動效應可見一斑。
對于記者實名舉報,筆者認為理應當叫好和鼓勵,畢竟這是承擔一些風險的事情,也可以說,被舉報的案件里面牽扯的絕對不僅僅只是一個官員,而是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團。想和一個利益集團作斗爭,這種勇氣難能可貴,精神可嘉。
從目前國內報道的關于舉報遭受打擊迫害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往往舉報者要遭受精神甚至是生命安全等多重壓力。由此可見舉報者所承受的壓力背后決心使然是站在客觀公正、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基礎上的正義行動!要不然,完全沒有必要!
從專業角度講可以用媒體報道形式出現,但是這樣因為證據以及取證等問題媒體以及媒體從業者就會承擔巨大的風險。如果采用舉報形式,一旦被受理,相關職能部門動用行政調查權可以很輕松的查清楚,即達到打擊貪腐行為,又全身而退!雖說是一種無奈之舉,但是絕對有效。
與此同時,作為記者舉報,證據和事實認定相對比較可信,記者舉報由此可以認為成沒有任何私心、私利來進行的維護百姓利益的正義行為!對于配合全國現行反腐能夠起到良好的促進和警示作用。要知道政府官員貪污腐敗不僅拉遠了干群關系、降低了政府公信力更會引發公眾焦慮和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
通過記者實名舉報可以看出,舉報大多數是基層很難清查的案件,因為涉事官員大多身居高位,對于普通公眾來說調查取證很難,但是此類舉報大多數關乎公眾和國家的利益;多數是陳年積壓案件,關乎到國有資產流失、受賄行賄以及生活作風等貪污腐敗行為,此類案件具有相當的隱蔽性強、危害影響巨大等特點;舉報途徑大多數是在網絡,通過網絡媒體輿論影響力來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用輿論的力量促動法治的進步,進而達到效果。
而這里面有部分人質疑,作為新聞媒體記者這個特殊身份以個人名義舉報是否有違反職業道德【不符合新聞專業主義】的嫌疑,筆者認為公務人員涉嫌貪腐,公民有權利舉報控告,相關部門在接到舉報控告后,應第一時間進行核查,并及時通報調查結果,確定有罪的應當依法懲處,以儆效尤。如果舉報人不存在主觀的誣告陷害,根據法理和情理,即使舉報不實,也應當免責。
由此,在這里我們真的有必要為勇于舉報的記者給予掌聲和聲援。( 文 陶凱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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