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繼住宿業和鑒證咨詢業后,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也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那么是否所有的住宿業、鑒證咨詢業、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都能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呢?這個發票又該如何申請?申報表又該如何填寫呢? 一、實施時間與試點范圍 1、自2016年8月1日起,開展試點范圍內91個城市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試點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2、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3、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建筑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二、初次票種核定申請流程 屬于試點范圍的納稅人,通過以下四個步驟就能自己在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啦。 1、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窗口進行資格登記; 2、登錄網上辦稅服務廳的發票票種核定模塊,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攜帶CA證書的納稅人可在辦稅服務大廳自助辦稅體驗區申請); 3、事項終審同意后,打印結果通知書,并攜帶金稅盤或稅控盤至辦稅服務窗口辦理稅控設備信息變更(即辦); 4、領用發票。 三、申報表填寫 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四、注意事項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