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傳媒聯盟-福建 訊:2018年6月28日下午17時50分許,廈門市思明交警筼筜中隊接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指令稱一部閩D9Q3**白色轎車駕駛人涉嫌注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車輛由西至東行至湖濱南路湖濱中路口,要求中隊警力協助攔查。中隊事業編警察李軍立即到該路段巡查,在車流中發現嫌疑車輛,李軍攔下車輛并對當事人進行盤問。駕駛人陳某,也是該車車輛所有人神色慌張,面對民警的盤問回答語無倫次,閃爍其詞。察覺到當事人異常的舉動,李軍立即要求駕駛人下車,并將情況報中隊領導要求增援。中隊民警蔡朝暉到達現場,兩人對車內進行詳細檢查,民警在車內的一個煙盒中發現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狀物品,馬上意識到該駕駛人可能涉嫌吸毒駕駛車輛,隨即民警迅速控制該名駕駛人,并移送至轄區筼筜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置。 經警方進一步核查,原來駕駛人陳某持有準駕車型為A1A2的機動車駕駛證,因其于2015年曾被強制隔離戒毒,其駕駛證資格已被發證機關廈門車輛管理所強制注銷,目前駕駛證狀態是注銷,已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的規定,民警依法在現場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扣留機動車。 隨后,筼筜派出所依法對駕駛人陳某進行尿液檢測,發現嗎啡試劑定性檢測結果為陽性,駕駛人陳某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對陳某涉嫌服用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開具處罰單。 目前,陳某已被筼筜派出所民警送往廈門市強制戒毒所進行強制戒毒。(通訊員 林慧敏)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