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新浪醫藥新聞 訊: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提出對醫藥代表的工作范圍、工作內容的限制要求,還要加大處罰成本,違規人員將會被拉入失信黑名單,這一新規或與外界輿論相近,認為將全國約200萬名醫藥代表控制好就會把藥價降下來,醫藥代表到底是不是藥價被抬高的“劊子手”.... ![]() 據了解,醫藥代表這一角色最早是由合資藥企引進的。1988年,南方一家合資制藥公司最先為社會“培養”出了一批醫藥代表。之后,其他藥企競相效仿,醫藥代表如雨后春筍般涌現。而這些醫藥代表的工作內容就是幫助藥企賣藥打開市場,也是我們其他行業俗稱的“業務員、業務經理”。 說的更直白一點,就是賣藥的。由于他們有藥企做后盾,特別是上市藥企、國有藥企的醫藥代表業績更好做,收入也更加可觀,所以,早期的醫藥代表其實是銷售界最為撈錢的職業。但是,隨著醫療改革、醫藥分開、醫患關系與醫藥價格方面的種種因素加劇,醫藥代表的收入開始縮水,輿論與外界對這一職業的評價也普遍不高。 直到20世紀初期,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起草的《醫藥代表行為準則》開始在業界流傳,后來,也有報道稱衛生部曾介入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醫藥代表行為準則。但早期的醫藥代表都需要經過專業、系統的培訓上崗。 近些年來,藥企招聘的醫藥代表大多都是看臉、看公關手段、看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應變能力,考核的一個重要標準也是業績數據,所以在外界眼里,醫藥代表就是藥價虛高的“劊子手”,如果能把他們管好、限制好,藥價就會降下來,于是國務院印發《意見》,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并限制了醫藥代表的工作內容與范圍,即“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如果失信違規,“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據《360百科》信息顯示,目前全國有醫藥代表200余萬人。 ![]()
山東如意新特大藥房的相關藥劑師認為,醫藥市場是一塊蛋糕,就算限制了醫藥代表的工作內容與工作范圍他們吃不到銷售回扣與提成,也一定要看好、看住不讓其他新面孔、新職位的人吃到嘴,如果這200萬人管好了,又有新的職位高管進來了,那么藥價始終還是降不下來。另外,對于藥企來說,完全可以換個崗位名稱來規避這一風險,他們可以完全不叫醫藥代表,換叫售前、售中、售后客服,或者叫某區免費咨詢客服,到那時,相關的職能部門是不是又要繼續跟著出臺相關規定?對于老百姓來說,不管出臺什么《意見》、《決定》,只希望這些成文的法規不要成了治標不治本的一紙空文就行!!(文/常有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