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廣州日報》,近日,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在廣東首家實行醫藥分開,目前,已經“關閉了醫院的成人藥房”,患者都需憑處方交費后到院外馬路對面的廣州醫藥有限公司大眾醫藥婦兒中心店取藥。并聲稱未來要與廣藥集團旗下的60多家藥店合作,同時歡迎其他藥店與醫院合作。筆者認為,該院為了“醫藥分開”注重形式主義,關閉醫院藥房卻為患者指定取藥藥店,形同醫院“藥房托管”模式,奪走患者的主動選擇權,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更難逃“以藥養醫、以藥店養醫院高管”的怪圈..... 醫院藥房轉至院外,不是醫藥分開! 在媒體的報道信息里,筆者讀到的是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將醫院里的成人藥房關閉,只保留了部分藥品,大多藥品都需要患者憑處方在醫院交費后到醫院外面的馬路對面的廣州醫藥有限公司大眾醫藥婦兒中心店取藥,表面看是醫院與藥房分開,實際上只是將醫院藥房轉至院外,收費仍然在院內。并且,藥店要與醫院合作后在才能被醫院認可,就醫患者才能在該藥店取藥。 簡單的說,與該院合作的藥店形同于“藥房托管”,只是這些藥房托管的醫藥公司不是把藥房設在醫院之中,這從表象看確實有點醫、藥分開之意,但實質上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合作藥店還是在很大程度上被醫院牽制,合作的條件、費用與真空地帶都是我們無法深知的秘密。 更何況,這種另一層含義的“藥房托管”成了醫院高管生財利器,也許合作的藥店只有用利益或者行賄的手段才能拿到醫院的合作合同。《正義網》等多家媒體曾公開報道,武漢某中醫院院長張友軍利用職務之便在“藥房托管”等項目中受賄131.29萬元被判刑。不知廣東這種形式的醫藥分開會不會同樣造就一批醫院高管的財富神化? 患者的自主選擇權,不該被醫院與醫生綁架! 今年1月,一篇《山東省立醫院被曝設私人藥房,醫生開完藥會“指路”》的新聞在網上熱傳,該文報道說:醫生為患者開完處方后給患者指定藥店買藥。其實,這同醫院給患者指定藥店取藥性質一樣,如果沒有利益為何要奪取患者的自主選擇權呢?醫藥分開的真正意義到底是讓患者自主選擇、自主就醫、自主買藥?還是被醫院、醫生綁架,一定要去他們指定的藥店才行呢?
據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秘書長、連鎖藥店分會會長王錦霞介紹,“醫藥分開”的實質是醫藥分業。以慢性病健康咨詢為主的山東如意新特大藥房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醫與藥要想徹底分開,醫院與藥店要獨立、要分家、要各過各的,選擇權應該教給患者,如果醫院想以合作之名牽制藥店,除了斂財的動機之外,還是沒有走出想讓“藥養”、“藥補”的怪圈,更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