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6月20日,達州市達川區亭子鎮官田村9社的田仕瓊一家收到了一份新的《官田村村規民約》,此次修訂完善的《官田村村規民約》包含食品安全內容。這是該村首個收到新《村規民約》的家庭。至此,該村1002戶家庭都將陸續收到此新《村規民約》。據了解,將食品安全寫入《村規民約》在達州市尚屬首舉。 4月2日,達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動構思并建議亭子鎮官田村將食品安全內容寫入《村規民約》。歷經近3個月的溝通論證,官田村村委會終于采納建議,同意將食品安全內容寫入《村規民約》,經修訂完善并于6月20日正式實施的新《村規民約》第八條明確規定:“村民應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誠信生產經營,共同維護食品安全。(1)村民開副食店、辦食品廠、開膳食公司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2)村民聚餐辦宴需提前2天向政府報備,接受風險防控指導并簽訂承諾書,確保聚餐人員的飲食用餐安全。(3)村民種植蔬菜、瓜果等農作物禁用高毒農藥,鼓勵村民銷售、使用生態養殖豬、牛、羊、兔、雞、鴨、鵝、魚等家禽家畜,不得出售病死家禽、家畜和水產。(4)村民不得為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應及時報告”。 《村規民約》是全體村民自己制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約束的一種行為規范。將“農村開店、辦廠、開公司、聚餐辦宴、農產品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食品安全要求納入。《村規民約》,通過《村規民約》這一載體來引導村民自律,落實道德和輿論約束,用這些被群眾廣泛認可、約定俗成的《村規民約》來營造出一種群體意識: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從而達到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目的。 下一步,在該村將食品安全寫入《村規民約》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在亭子轄區“兩鄉兩鎮”的所有村(居)委會進行推廣,與村支兩委及時對接建議,將食品安全納入《村規民約》。通過建立“村規民約”,鼓勵并促進村民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的共治共管,確保廣大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撰 稿:劉 偉 王 姣 單 位: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