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國資訊報道網 消息:21日,弘康人壽在官網發布公告,就保監會【2017】24號監管函相關事項作出聲明:監管函所涉事項,是因公司相關人員對償付能力編制規則理解偏差導致,不存在報送虛假數據行為;同時,公司已按照保監會要求,重新修訂并上報公司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記者采訪了弘康人壽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公司已經修訂了償付能力報告,新報告除改為成本法計量外,其他基礎數據和內容與原報告完全一致,并已完成了向保監會的報送。針對外界關心的公司償付能力是否充足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修訂后的償付能力依然在100%以上,償付能力充足,不會影響業務的發展。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