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首張城管執法行政勸勉單。 編號NO.0000101,昨天上午,合肥首張“說理式”勸勉單在瑤海區產生,一名占用盲道的車主收到了“合肥市城管執法行政勸勉單”,并在簽字后立即離開。對違法行為進行精細化分類,首錯不罰,只亮“勸勉”、“提示”、“告誡”和“約見”等四張“黃牌”,同時,這四類“說理式”勸勉單在文書上也添加“情理”內容……這些改變都意味著,合肥城管部門醞釀已久的“說理式執法”正式推行。 1首錯不罰只亮“黃牌” 根據違法人存在的違法情況,“說理式”勸勉單對違法行為進行精細化分類,首次違法或輕微違法行為將實行“勸勉”和“提醒”,就像足球賽場上出示的“黃牌”一樣,相應地給出“合肥市城管執法行政勸勉單”、“合肥市城管執法事項提示單”、“合肥市城管執法輕微違法行為告誡單”、“合肥市城管執法突出問題約見單”四類行政處理罰單,四種不同的處罰文書在措詞上,有著明確的輕重區分。 記者昨天在瑤海區城管局看到,在“合肥市城管執法行政勸勉單”上,指出了違法人存在的問題和涉嫌違反的具體規定內容,但對于這樣的違法行為,城管部門給出處理意見是在規定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 以出店經營為例,執法隊員在日常巡查中第一次發現商家有出店經營行為,將給出“勸勉單”,勸導商家進行改正。日后執法人員又發現商家沒有及時改正,將給出“提示單”,再一次告知商家這種違法行為存在的影響和危害。如果商家屢教不改,執法隊員將給出“告誡單”,依據相關規定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在多次勸導告誡后,商家依然不改正,執法隊員將給出“約見單”,要求商家帶著相應的材料,到城管部門進行“談話”。 也就是說,這四類“說理式”勸勉單都不具有強制性,只要當事人能及時糾正,都不會進行處罰,從而在執法過程中既做到盡可能“網開一面”,也實現被罰者的“充分理解”。 2文明執法罰單“說理” 不僅僅是對首次違法或輕微違法行為進行精細化分類,“說理式”勸勉單在文書上也有改變:不再是簡單硬冷的責罰式話語,而是添加一些“情理”內容。對于當事人在收到“約見單”后依然屢教不改的,執法隊員給出的罰單也將“說理”。 勸勉單和罰單怎么說理?“這是相對于之前‘一頁紙’式的行政處罰文書而言,‘說理式’文書將通過擺事實講道理,拉近執法人員和當事人之間的距離。”瑤海區城管執法大隊教導員方德洲說。 比如說,市民因為車輛亂停亂放收到勸勉單,在勸勉單上不僅有市民違反的具體法律法規,還會通俗易懂地告訴他為什么不能這么做,這樣的行為將給城市管理和其他市民帶來什么危害。 “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當事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所陳述的每一個理由以及提出的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執法人員都要進行有根有據、有理有節的分析,并在單上寫出來。”方德洲表示,說理式文書,除了回答“為何罰”“怎樣罰”等焦點問題,還在于能讓行政機關“明明白白”處罰,當事人“心服口服”接受,在字里行間透出對當事人各項權利的尊重。 此外,合肥城管未來在執法過程中,也將實行全程說理。合肥市城管局執法處處長李本文表示,合肥城管部門正在全市建立行政指導、行政調解、社會評議等制度,開展“說理式執法”,通過“建立行政指導制度”、“一線調解”、“征求群眾意見日”等形式,在事前、事中、事后主動找當事人“說理”。 ◎合肥市城管執法行政勸勉單:指出違法行為,并規定改正期限。 ◎合肥市城管執法事項提示單:指出違法行為,并告知要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合肥市城管執法輕微違法行為告誡單:明確指出行為涉嫌違法,如逾期不糾正的將予以依法處罰。 ◎合肥市城管執法突出問題約見單:要求違法人在規定日期到城管局進行交談和溝通。 現場一 停車占盲道 收到首張“說理式”勸勉單 昨天9:20,在蕪湖路御景灣小區附近,一位開著銀色車的車主正在尋找車位,但在他尋找過程中,他將車開上盲道。 “同志,你好,盲道上不能停車。”瑤海區城管局一名執法隊員一邊對該車主說,一邊拿出執法行政單進行開單。“不好意思,我馬上就走。”車主看到執法人員要開單,連忙解釋。“你不要緊張,我不是對你開處罰單,這個單子是‘勸勉單’,是告知你需要離開。”執法人員解釋。 好處:“書面勸勉”更規范 “以前發現車主占用盲道停車,我們會對他進行口頭勸離,但現在我們除了口頭勸離外,還將給他開出一張書面‘勸勉單’,并讓車主簽字。”瑤海區城管執法大隊教導員方德洲說,與“口頭勸離”相比,“書面勸勉”顯得更加正式規范,告訴對方“為何罰”、“怎樣罰”。 現場二 洗車店出店經營 收到“輕微違法行為告誡單” 和平西路南側,汽車美容養護店出店經營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昨天10點,執法隊員發現,有汽車美容養護店在占用人行道洗車,人行道上全是水,地板磚也被壓壞。 對此,執法隊員開具了一張“合肥市城管執法輕微違法行為告誡單”,要求該店面在12月6日前改正違法行為,“逾期不糾正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執法隊員說,該“告誡單”并不具有強制性,店主便“心服口服”地簽字以表示接受整改。 “告誡單”上寫明,占道洗車行為涉嫌違反《合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29條第5款第1項規定,執法隊員勸說,“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地上弄了這么多水,走上去很容易摔跤。” 好處:當事人簽字防止再犯 “過去的告知單不需要當事人簽字,一些當事人明明接到過告知單,但第二次第三次再發現問題時,他又不承認在此之前曾接受過執法人員口頭提醒和告知了。”方德洲說,現在的“說理式”罰單都是書面形式,在上面需要對方簽字,讓對方既能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又能防止下次再犯。 晨報記者王姍通訊員夏漫紅胡梟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