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7.02, 0.15, 2.18%)阿思達克通訊社11月29日訊,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司長張紅宇周四表示,現行的《擔保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部分表述與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改革方向存在矛盾,下一步需要對法律進行修訂。 張紅宇在周四舉行的一場講座上表示,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 但當前的《擔保法》、《土地管理法》的表述與三中全會提出的改革目標有矛盾,例如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都是不可以抵押的,這些法律條款需要按照改革需求進行修訂。 張紅宇表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是一個重要方向,用益物權是他人所有的情況下擁有的經營使用處分權,很大程度上用益物權近似所有權,但過去長時間內并沒有完全賦予農民。 他提到,關于農民進城以后,宅基地怎么處理,宅基地能不能抵押,能不能作為擔保物等等,在很長時間內都是法律和政策爭議的焦點,現在三中全會對此有了明確的態度。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