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消息,南京。當天下午,該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備受社會關注的介紹美女嫩模賣淫案,網絡模特經紀人亦即本案被告人金新(化名)、同案犯陳莎莎(化名)被各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 2007年,剛大學畢業不久的金新自立門戶,當起了模特經紀人,他通過網絡廣招各路妙齡嫩模,然后向各廣告策劃公司、商業企業及個人攝影師推薦,并從中收取中介費。 較長一段時間來,金新只做禮儀、風景人物、淘寶時裝、人體私拍等方面的模特中介業務,雖說也賺了些錢,但由于競爭激烈,期待一夜暴富的夢想仍難以實現。 2012年6月,一名與金新有過業務合作的中年男子找到其,要其幫忙找一名漂亮嫩模先私拍后發生性關系,并表示愿意向模特支付3000元費用,另支付金新400元中介費。金新因一時找不到愿意與客戶發生性關系的人選,而受到對方嘲笑。為顯示自己在圈子內的能耐,金新開始了攻關,并很快將一名20歲的在讀美女模特工作做通,后其將該女孩介紹給了那名中年男子,事成之后他如愿拿到了400元中介費。 金新見做皮肉交易既能網絡客戶且掙錢又快,于是一發而不可收。之后他加大攻關力度,相繼物色了多名放得開的嫩模美女,然后逐一帶到攝影棚試拍,取得這些美女的照片后,金新便主動向需求者推薦,談妥后或將女模帶到賓館客房、或將她們帶到攝影棚,供客戶拍攝及性交易。一些模特見賣淫來錢可觀,有的在保持與金新合作的前題下,還私自與老客戶來往,并介紹別的嫩模給老客戶,從中收取400至500元不等的介紹費或購物卡。本案被告人陳莎莎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5月下旬,金新因被人舉報案發,并牽出陳莎莎及一批賣淫嫩模及嫖客。案發后,警方從金新電腦里查獲了多名嫩模姿勢各異的裸照。后經警方固定證據證實,僅從今年2月至5月間,金新就介紹了4名手下嫩模賣淫5次,陳莎莎介紹3名嫩模賣淫3次。在這些美女模特中,僅一人的年齡為25歲,其余均在20歲上下。案件卷宗顯示,金新供述的介紹女模的賣淫次數,遠不止確認的這些,但因證據鏈缺失,致許多次交易無法鎖定。
10月18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審理了被告人金新、陳莎莎涉嫌犯介紹賣淫罪一案,兩被告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今天(11月4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兩被告人均構成介紹賣淫罪,其中陳莎莎具有犯罪前科。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判處金新、陳莎莎有期徒刑各1年,并各處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