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張立星 王輝鵬 12月24日,湖南城步縣人民法院會同雨花區法院多次協調,兩被執行人同意轉讓股權抵債方案。在兩家法院的監督下,兩位被執行人將轉讓某商業銀行處股權的所得款項分別打入了兩家法院的執行款專戶。城步法院方申請執行人已領走了其案件款1380余萬,成功執行完畢湖南城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湖南某藝術品貿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請執行郴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二案。 這是城步法院開展“百日執行大會戰”活動來的一個縮影,自全省法院執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來,該院根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全省法院“百日執行大會戰”的通知》,成立了以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林為組長的“百日執行大會戰”領導小組,制訂了詳細的執行方案,對所有未結執行案件進行逐案排查、登記造冊,并確定了責任人、執行期限和執行目標,對執行力量進行了優化組合,多措并舉,窮盡執行措施,共執結執行案件84件,拘留3人次,結案標的額達2600余萬,獲得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用好強制措施——打造依法執行“殺手锏” 加大執行力度,從其他庭室抽調人員,根據已清理出的執行案件的具體類型,開展有針對性的、突出重點的集中執行活動,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例如申請執行人戴某某與被執行人陳某某、肖某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2013年12月,戴某某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后,判決限陳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賠償戴某某各項損失共計56033元,判決限肖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賠償戴某某各項損失共計56033元。判決生效后,經戴某某申請城步法院于2015年6月24日立案執行,責令被執行人肖某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然而肖某某未履行,并多次提出肇事車輛系合伙購買,事故責任應共擔。執行局為此多次建議其通過訴訟處理并給與了充裕的時間,但肖某某并未付出行動。11月16日城步法院對肖某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當場對其執行拘留。拘留所內,肖某某在法院及拘留所干警的耐心教育下,對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行為明確表示悔過且保證回去后積極湊錢,并找來了擔保人為其擔保。法院對其依法作出了提前解除拘留措施的決定。 用足信息化手段——打造科學執行“新引擎” 該院努力推進執行工作的“信息化”,使信息技術和新媒體應用成為推動執行工作科學、高效運行的新引擎。 依托最高法“總對總”和省高院“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成功促使被執行人主動聯系法院將案件款付清。例如,張某系湖南某公司員工,負責該公司在邵陽地區范圍內的業務。2012年,楊某成功給張某所在公司介紹了數筆業務,業務費累計達20余萬,張某支付部分后向楊某出具了欠條,但隨后張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付余款。后經城步法院調解,張某自愿支付楊某業務費73000元。調解生效后,楊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依法下達了執行通知書,進行了調查,由于被執行人在外地,執行法官多方查找其蹤跡和財產均無果,案件一度擱淺。2015年11月,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將張某銀行卡里的9000元扣劃至法院執行款專戶,并將其名下所有的銀行賬號進行了凍結處理,由于個人銀行卡無法使用,張某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楊某,就案件款數額協商一致后,張某將案款直接匯至城步法院執行款專戶,至此,楊某順利拿到了拖欠了幾年的案件款。 城步法院自開通全國執行網絡查控系統以來,既有效避免了“老賴”轉移財產,又節約了執行人員的時間、精力,提高了執行工作質量和效率,標志著法院執行模式由傳統模式到信息化模式的轉變。 用活公開媒介——打造規范執行“助推器” 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曝光,促使其自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繼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網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該院亦出重拳懲治“老賴”,在全縣轄區各鄉鎮張貼海報式公告,將失信被執行人姓名、相片、身份證號和住所地等相關信息面向社會予以曝光,使得失信被執行人在更大范圍內置于公眾監督之下,從而進一步壓縮了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目前,已有8人因身份信息被鎖定,在交通、信貸等方面遇到困難而主動履行或部分履行法定義務,已到位的涉案標的金額達到18萬余元。 下階段,城步法院將集中力量以涉民生案件、最高法院及省法院交辦、督辦、轉辦的案件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確保活動效果實打實。全力打好執行攻堅戰。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