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審現場一角 中國傳媒聯盟 訊(張倏越 鄧勇 特約記者 趙銀熙 文/圖) “現在開庭!……”4月13日下午兩點半,隨著審判長王軍手中法槌敲響,綿陽師范學院學術報告廳內立刻顯得十分莊嚴肅穆。隨即,兩名法警將被告人康某帶上“法庭”,法官按照法定審判程序,對康某販賣毒品一案公開審理。 販賣毒品 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在法庭舉證環節,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物證、被告人供詞等證據。被告人康某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均無異議。 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康某違反國家管理法規,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康某辯稱,自己是初犯,同時到案后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向法庭請求從輕處理…… 法庭審理認為,2018年1月26日,文某通過微信向被告人康某購買200元冰毒和麻古,康某攜帶毒品到達約定的賓館房間內,將毒品販賣給文某并收取了文某200元毒資后,被公安機關當場擋獲,并現場查獲疑似冰毒一包、麻古兩顆。經現場稱量,疑似冰毒凈重0.47克,疑似麻古凈重0.1克。上述物品經綿陽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理化檢驗,檢出甲基苯丙胺、咖啡因。被告人康某販賣毒品,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構成了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 法官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旁聽審案 法治警示教育刻骨銘心 “對于法庭審理的印象,以往都停留在電視屏幕上,從未現場旁聽過真實的庭審。今天零距離旁聽法官公開審理案件全過程,法治警示教育刻骨銘心。”綿陽師范學院體育與健康教育專業大一學生楊麗娟如是說。 “參與這樣的現場庭審,不僅讓在校大學生了解到案件庭審的完整流程,更讓大家對法律心存敬畏。盡管被告人僅交易了200元的毒品,但一樣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見法律對犯罪永遠是零容忍的,法律不可褻瀆。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一定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綿陽師范學院學前教育專業學生蘭春燕十分感概。 在一個小時的公開庭審中,法庭調查、法庭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庭審過程,逐一展現在綿陽師范學院師生眼前,讓高校師生耳聞目睹案件審理過程,受到了刻骨銘心的法治和警示教育,真正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傳教育效果。 法官感言 讓高校師生直觀審案遠離犯罪 “巡回法庭走進高校,讓師生耳聞目睹庭審全過程,警示教育和法治宣傳直觀生動,對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效果更佳。”游仙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軍感言。 真實的案件審理,其實就是一堂生動的法治和警示教育課,學生直觀感受,能有更多的心得和收獲。“有了解,才有理解;有理解,才有共識;有共識,才有公信力。王軍表示,巡回法庭進校園,是游仙區法院延伸審判職能回饋社會的做法,也是深化法院與學校交流合作的一種主要形式,既可以滿足高校的教學需要,也是深入開展“七五”普法的好舉措。游仙區法院將會讓更多鮮活的真實法律案例走進校園,提升高校學生尤其是非法律專業學生對法律的認知程度,以及提升對違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使其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權威,從而知法、學法、懂法、守法、護法,讓犯罪遠離在校大學生。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