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明知他人從事詐騙犯罪活動,卻仍然幫忙從銀行自動取款機提取轉移被害人的詐騙金,金額達14多萬,從中抽成獲利。11月13日,晉江市公安局靈源派出所在湖南省漣源市一賓館內成功將這名“取款人”吳某(男,18歲,湖南人)抓獲。
10月19日上午11時許,晉江市公安局靈源派出所接到市民洪某(男,20歲,晉江人)報稱:在家里以網上辦理信用卡被人騙取人民幣148000元。
據洪某介紹,9月15日收到一則網上辦理信用卡的信息,洪某撥打了對方的電話,并在對方的提示下,通過網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操作,卻收到了自己銀行卡里的148000元被轉走的信息。
通過銀行提供的信息,民警發現洪某的148000元分別轉在了8張銀行卡里,并于在湖南長沙一銀行的ATM自動取款機被全部取走。民警立即趕往湖南長沙市,于11月13日中午12時許,民警在湖南省漣源市一賓館內將嫌疑人吳某抓獲。
據嫌疑人吳某交代,在10月14日接到朋友電話,幫忙辦理銀行卡,吳某就辦理了8張銀行卡,后將號碼告訴了該朋友。10月18日中午,接到該朋友的電話,稱那8張銀行卡里有14多萬元,叫他幫忙取出來,吳某才知道其進行的是詐騙活動,然而當朋友告訴吳某將給他10%的抽成,吳某動心了。
“幫人取下錢,并把錢送到指定位置,就能得到10%的抽成,非常好賺。”吳某說,從中獲得10000元的酬勞。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詐騙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網與警方提醒:辦理信用卡應當去正規的銀行辦理,不要輕信網絡上所謂的代辦信用卡,切忌隨意輸入個人信息,轉賬給陌生人之前,務必確認對方身份,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以防上當受騙,造成損失。(黃友恭 葉珊偉 蔡慶耀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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