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一名17歲的鞋廠女工小王(重慶人)在晉江市靈源街道靈水社區遇到一對夫妻帶著女兒求助借錢,便從銀行卡取了3500元給他們,幾個小時后才發現被騙。
1月7日晚上7時許,晉江警方在廈門市同安區某旅館內抓獲河南籍這一家三口:劉某立(男,51歲)、彭某紅(女,49歲)、劉某鈺(女,18歲)。
1月6日下午4時許,小王在靈水社區某超市買東西后步行準備回廠里,這時一輛小車跟了上來并從車上下來一老一少兩名女子攔住小王,年老的女子稱他們一家三口駕車從上海要到廣東簽合同,晚上車輛停在高速服務站被偷了錢包和手機,現在一分錢都沒有、油箱里的汽油也快干了,請求小王借錢給他們的汽車加油,以及過路費和吃飯。年老的女子還說,如果不能按時趕到廣東的話,50萬的合同就黃了。
據小王回憶,當時看他們一家三口很親密不像是騙人的,而且看他著急的樣子,一時愛心泛濫便到銀行取了3500元錢借給他們。
說好了一個半小時左右讓公司財務給小王微信轉賬還錢的,結果等了兩個小時后小王發現自己的微信讓對方給拉黑了,錢也沒還!意識到自己被騙的小王趕緊到靈源派出所報警。
接到報警后,警方通過視頻追蹤,發現三名嫌疑人詐騙得手后駕車逃往廈門,于是立即展開追捕,并于次日晚上順利抓獲這三名嫌疑人,追回小王被騙的3500元錢。
據彭某紅交代,其之前也是因為詐騙,在河南被判刑1年,2018年初刑滿釋放,最近因為其丈夫賭博欠債,家庭手頭拮據便想到拉著丈夫和女兒從河南老家來到晉江,輕車熟路地干起了“老本行”,沒想到剛剛詐騙得手一單就被抓。
目前,因涉嫌詐騙,彭某紅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4天的處罰,劉某父女兩人分別被處以行政12天的處罰。(黃友恭 張金壇 蔡慶耀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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