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你涉嫌拐賣兒童,需要凍結你的銀行賬戶,可以繳納保證金到指定安全賬號。”晉江市英林鎮轄區的陸女士接到自稱是上海某公安局的電話后,根據對方指示操作,將6.3萬余元匯入所謂“安全賬號”。
2019年1月7日,晉江警方在重慶將詐騙嫌疑人胡某抓獲歸案。1月8日,將其押回晉江,其目前已被晉江警方依法處以刑事拘留。
2018年10月12日,家住英林鎮的夏先生到英林派出所報警求助,稱其老婆徹夜未歸,手機接通,說是在賓館等一個重要公安局電話,就掛了,再打電話,無人接聽,擔心老婆被騙。了解情況后,民警判斷陸女士可能被騙,立即趕往陸女士入住的賓館,想要阻止陸女士轉賬,但是當民警趕到時,發現陸女士已經根據“上海公安局的陳警官”指示將6.3萬余元轉入“安全賬號”。
英林派出所聯合詐騙犯罪偵查大隊經過兩個月的偵查,鎖定了嫌疑人胡某(男,22歲,重慶人)的落腳點在重慶,立即組織前往重慶抓捕。2019年1月7日,辦案民警順利在一租房內抓獲胡某,1月8日,將其押回晉江。
據胡某交代,其經營電子商務,手頭上沒有錢進行生意周轉,于是便動了歪念,自己一人飾三角“陳警官”、“王檢察官”、“高級檢察官”進行實施詐騙,并把從陸女士手上騙得來的6.3萬余元用來資金周轉下。
原來,2018年10月11日9時許,陸女士接到一個胡某扮演的“上海公安局的陳警官”的電話,告知陸女士稱:其涉嫌拐賣兒童,是刑事案件,要馬上聯系“王檢察官”。陸女士一聽慌了,她馬上根據“陳警官”提供的號碼,聯系上了“王檢察官”。
“王檢察官”要進行所謂的電話錄音,后以錄音有雜音,要求陸女士到賓館開了一間房,通過視頻聊天進行錄制口供,并轉接了另一名“高級檢察官”電話,稱陸女士與一起“拐賣兒童”案件有關。如果陸女士為了要證明其清白需配合調查,可以繳納保證金6.3萬余元到指定的安全賬戶。陸女士馬上附近銀行ATM機,將6.3萬余元匯入所謂“安全賬號”,之后返回賓館靜待對方核對信息,一等就是一天一夜。
目前,胡某因涉嫌詐騙已被晉江警方處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本網與警方提醒:警方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逮捕證更不會通過傳真發放,更不會在網上查到;其次,公檢法機關也從未設立所謂“安全賬號”,只要聽到“安全賬號”一律是詐騙。(黃友恭 葉珊偉 洪小蓉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