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5月23日,晉江警方在永和鎮馬坪村搗毀一個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窩點,現場查獲假冒“耐克”、“阿迪達斯”、“JORDAN”及“斐樂”商標品牌運動服裝10251件(其中“耐克”商標品牌貨號8063運動長褲4435件,“阿迪達斯”商標品牌貨號1073運動長褲1185件,“阿迪達斯”商標品牌運動長褲1143件,“耐克”商標品牌運動短褲2600件,“斐樂”商標品牌貨號8006運動長褲408件,“JORDAN”商標品牌運動短褲480件,涉案價值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海諾)
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今年已經68歲的老漢林某莊。林老漢坦言自己賺取利潤微薄,沒想到卻觸犯了法律,后悔當初沒有聽從兒女們的建議勸阻,為自己不懂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目前,林某莊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晉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本網與晉江公安經偵大隊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之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人人平等,不會因為不懂法而網開一面,希望各界群眾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黃友恭 張金壇 吳尉 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