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直接推動者、組織者和實踐者,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者和實施者。一個村發展得好不好,村民是否有較強的獲得感,整個村子是否和諧穩定,關鍵就在于這個村黨組織強不強、干部得力不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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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普通村民的身份,實名反映我們村支書張某輝涉嫌存在以權謀私、虛假發包,強買強要、吞霸村民田地不還,貪污侵吞國家扶貧補貼款,騙取民政局貧困村民補貼資金和政府項目資金等問題,懇請上級領導本著還村民一公道,還張家村一個和諧村莊的原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責令張某輝交還強霸我們的農田,歸還集體水庫重新發租,同時清查我們村的賬目,查證事實,張榜公布,將違法亂紀人員繩之以法,使老百姓早日過上小康生活。”江西省豐城市拖船鎮張家村的部分村民致函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說。
其一,涉嫌以權謀私,虛假發包。2016年,張某輝沒有經過公開、公平招標,也沒有跟村民商量,自己直接私自做主,將承包價本應在2萬元左右每年的提垱外集體水庫,發包給自己承包,自己跟自己簽訂虛假合同,約定每年只需2000元承包費。村民跟他理論,他便說已經經過公示,而我們村民和村小組長等人無人知道他們有過公示,說多了他還揚言要打人,每年2000元的承包款也不知道在哪里,村民都敢怒不敢言。
其二,涉嫌強買強要,吞霸村民田地不還。張某輝利用他村支書的身份,2017年底強行租用張家組村民農田130畝。當時說先付2萬元押金,按300元每年每畝交租,但只付了押金,這幾年從未付過一分錢租金給村民。還有強行流轉上李組和下李村民農田300余畝,也是耍賴說好的租金不付,村民找他要他直接說不給。
其三,涉嫌貪污侵吞國家扶貧補貼款。政府補貼給村集體的用于秀美鄉村建設的50萬元建設費,去向不明,疑被侵吞,把黨和政府關心百姓的功績全部埋沒。
其四,涉嫌騙取民政局貧困村民補貼資金。借用村民信息,謊報名目騙取民政局補貼打款到村民賬戶,直接叫村民把銀行存折給他取款,每戶騙取3000元,他再返回村民200元好處費。有銀行監控和流水記錄為證。
其五,涉嫌騙取政府項目資金。張家村李家組農田基本建設項目修建的抗旱井,由村民先自籌后補貼的辦法建成,后該款項打入村委會賬戶疑被其領走占為己有。
尊敬的領導,我們作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當官,二不想發財,另無他求,只想能過上安穩的日子,期待有一個好的領導帶領我們奔上小康。目前,張某輝財大氣粗,欺壓百姓,魚肉鄉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們到拖船鎮紀委反映情況,綜治辦劉某華書記沒有進行任何答復,而且張某輝還對我們實施了打擊報復。
作為農村各項工作和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振興的具體組織者、實施者,擔負著重要職責使命。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基層黨組織必須堅強,黨員隊伍必須過硬。只有農村基層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隊伍合格過硬,鄉村振興才有根本保證。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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