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D28次(哈爾濱至北京)動車在行至秦沈客運專線路段時,撞上5名線路作業人員,造成4死1傷。日前,中國鐵路總公司內部通報稱,事故是線路員工違章作業導致。 這份通報中的事故歸因,跟此前媒體披露的有些差池。通報稱,山海關工務段涉事工區第一作業組在接到駐站聯絡員通知,要求其在D28次動車通過后才可進網作業的情況下,班長違章帶領進入封閉網橫越線路,“現場防護員嚴重失職,沒有進行聯系和防護,其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導致事故發生”。 而此前媒體援引沈陽鐵路局內部知情人士的說法稱,該事故發生有著管理和調度上的失誤之嫌:一是D28晚點的消息沒有及時向盤錦北站臺發出,管理者沒能根據晚點情況,及時改變計劃作業時間;二是D28車快到之時,站臺上的調度人員應能立馬捕捉到相關信息,卻沒及時向作業人員通報。 一個認為管理方有過失,一個則將責任歸結為“員工違章作業”。在現有情況下,很難說二者誰是誰非,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這場事故和劫難面前,單向指責線路員工,對自身過失避而不談,顯得有些冷漠,也不合時宜。 海恩法則講到,任何安全事故都非偶然的。按理說,鐵路線路員工對其系統內的“施工天窗”的時間安排,應是一清二楚,這也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必需;而這時間安排,也該精確到秒,以防禍患于忽微。可幾名線路員工為何會不擇時機貿然“進網”?莫非是調度上存在瑕疵縫隙? 即便果真沒調度上的失誤,員工對工作安全系數缺乏預估,也是安全意識、標準化作業等職業素養缺失的體現。就算事故責任全在違章作業的員工身上,其最終的問題指向,也是鐵路系統對職工安全教育的不足,施工流程管理混亂。 再往深里說,該事故只是鐵路系統管理混亂的一個剪影。據了解,就沈陽鐵路局來說,安全事故時有發生,10月17日,還發生過一次驚險的脫軌事故。在此情境下,動輒將原因歸到員工頭上,有責任推諉嫌疑。 逝者已矣,但這起動車撞作業人員事故,不能在輕飄歸責中了結,而應在人性化善后、深刻反思和及時補漏中畫上句號。 □陳方(媒體人)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