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就宅基地這一熱點話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接受記者專訪時明確表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進一步擴大權能,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而不是指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 宅基地轉讓是否意味著城里人可以去農村買宅基地?胡存智強調,這是方向性誤解。按照我國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密切關聯,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人才能使用這塊宅基地。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購買還是以其他方式使用占有農村宅基地,都是違反法律的。 如何看待《決定》提出“選擇若干地區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宅基地抵押擔保轉讓”?胡存智指出,以試點來穩妥推進十分有必要。改革的根本出發點是探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路子,不是為了解決建設用地指標,也不是為了滿足城市建設用地的需要。宅基地一旦抵押權實現,就涉及轉讓問題,結合農村住房一戶一宅基本國情,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民唯一住房,轉讓后農民是否有住房保障,就涉及重大的社會問題,必須慎重。 另外,抵押擔保轉讓過程中,還會遇到房地一體化問題,房屋轉出去了,轉給誰了,誰來接受,在法律上宅基地使用有明確的規定,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使用宅基地,所以我們還要處理好相應的法律關系。因此通過試點慎重穩妥來推進這個問題十分必要。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