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我院干警在郭樓依法執行時,遭到案外人王某林、王某偉等人阻撓,我院依法對二人實施了拘留、罰款措施,彰顯了法律的威嚴! 7月31日上午,申請人路某向執行局提供被執行人羅某財產線索,執行一庭干警迅速出動,在郭樓鎮陽城附近找到被執行人名下的鏟車一輛,我院隨即予以扣押。在開往法院途中,被聞訊趕來的案外人王某林糾集的王某偉、王某峰攔阻。王某偉與另外一人將車橫在警車前面,王某林叫囂再動就掀翻警車,并讓王某峰將鏟車開到自己家中。執行活動被迫擱淺,執行干警立即將這種情況報告給院領導,院領導隨即下令執行局與法警隊干警火速增援。干警趕到后將鏟車開回,將肇事者王某林、王某偉帶至法院,在查明違法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對王某林罰款3萬元,拘留15天;對王某偉罰款5000元,目前二人均認識到了錯誤,并繳納了罰款。 (通訊員:康廣海 崔筱)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