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國創業在線 訊:11月29日,中國創業在線獲悉,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兒子故意殺害父親案,使不孝逆子獲重刑。
經審理查明,44歲的被告人藍某杰平時不太愛勞動,有酗酒的習慣,醉酒后經常會發酒瘋,經常遭到父親的責罵。2013年9月26日15時許,被告人藍某杰酒后想起其父親經常罵他“不做工、到處去玩”之類的話,心里越想越氣。為了出氣,他在父親家廚房墻上的鐵鉤處取得一把菜刀,持菜刀沖進父親房內,趁父親躺在床上睡著之際,猛砍其頭部數刀。其父被砍后本能用手臂抵擋,手部亦被砍數刀。藍某杰看見父親頭部、雙手、手臂流血了,心里害怕,頭腦也清醒過來,隨手將菜刀扔在房間里,后被公安民警抓獲。
藍某杰的父親被砍傷后,被送至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救治。經法醫鑒定,藍某杰的父親受傷評定為重傷。
2013年9月27日,大化瑤族自治縣公安局聘請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對藍某杰作精神病鑒定,鑒定意見為:單純醉酒,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14年2月8日,被告人藍某杰被提起公訴。案件在審理過程中,藍某杰的父親出具諒解書,對兒子的傷害行為表示諒解,希望法庭對藍某杰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藍某杰因不服其父日常管教,借酒持菜刀砍擊其父頭部數刀,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藍某杰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藍某杰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即沒有出現藍某杰父親死亡的結果,藍某杰的父親沒有死亡是其他親屬積極救治的結果),是實行終了的犯罪未遂,對此,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另外,本案系因家庭糾紛引發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害人已經諒解被告人的行為,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藍某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更多資訊在中國創業在線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