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自2013年5月1日實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轄以來,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共受理來自廣安區、前鋒區、華鎣市、鄰水縣四地公安機關不履行戶籍登記法定職責案件共25件。 由于案件當事人屬于非婚生子女、超計劃生育子女等情況,當事人的父母(法定代理人)向公安機關申請戶籍登記時,均被以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為由,遭到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并沒有規定進行戶籍登記前必須交清社會撫養費,這種將征收社會撫養費與戶籍登記相捆綁的行政行為,極大地損害了公民的教育、醫療等基本權利,與我國提出的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的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理念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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