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樂訊時代 消息:學術研討是推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途徑。近日,賴健忠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北京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法官學院的著名學者教授,專家學者以“法治、正義、公益性、學術性”為原則暢所欲言,首都著名律所,如盈科律師所、京師律師事務所、金劍擎天法律事務所、北京泰澤律師所、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也參加了學術研討。《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清風》雜志、《中國影響力》雜志、《人民法治》雜志、《民主與法制時報》、《法治中國》欄目、《法律與生活》雜志、《界面》雜志、《法制日報》法治周末等媒體代表發表了媒體見解。 “賴健忠”學術研討會作為公益性、非盈利性的財產保護學術研究項目的一部分,以法律為準繩,以正義為目標,以建設性建言為基本任務,最終以改善營商環境,推動法治進步為目的。研討會上,與會專家認真分析了賴健忠的經歷,認為涉及知識較多,在當下十分具有研究價值。 在學術研討會上,著名律師、廣東登潤律師所龍元富介紹了賴健忠的經歷。他表示,從賴健忠的經歷中,可以看出其本人總共涉及四個合作項目,這四個合作項目手續完整有合作合同。不過,合作者的公司管理不規范,加之很多原因,致使賴健忠成為整個事件的“核心”。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中國司法改革年度報告》主編徐昕根據現階段的資料發表觀點,認為更應關注核心問題,而不是太多的細節,如同步錄音錄像涉及程序是否違法的一些問題,還有隱匿證據的問題,隱匿證據和偽造證據都涉嫌犯罪。一起商業合作,主要是以提取傭金的方式來去運作的一個商業模式。這樣一個商業模式是很正常的,所以是一種很典型的經濟糾紛。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憲法研究會副會長張千帆指出,最重要的是關于證據問題,爭取一個比較中立的鑒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等研究院院長,法學院教授,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高全喜表示:第一,民事糾紛現在很多演化為刑事問題,里頭普遍的原因可能在于公職人員非法參與民事糾紛中。第二,材料的真偽、造假以及羈押程序上,很多部門不能維持以事實為原則。 原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官學院張泗漢教授說:“我感覺我們研究一些問題不要孤立的、表面的、零散的來看,你孤立的、零散的、表面的看這些問題,有些很明顯的錯誤。不僅要指出這些錯誤,我們要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錯在哪?這個錯會導致什么樣的結果?這是我們要解決的。不然的話,你孤立起來看這個,解決不了什么問題,沒多大意思。還是要結合具體的事,對應來研究是還是不是,這樣就會站得住,比較有利。” 中國律師法律服務聯盟秘書長,金劍擎天法律事務所執行主任梅德友認為,有時候不能把案件當事件,因為把案件當事件的后果就是不利于現實意義的解決問題。盈科律師所北京管委會主任、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聯盟主席胡忠義在分析了整個過程后說:“這里面可能涉及到超審限,超審限怎么辦?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它可以變更強制措施,變成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這個案例比較特別,牽扯到方方面面的關系。” 京師律師事務所刑法部主任,法學博士王發旭則著重從“在職經商”、“ 整個證據體系坍塌”和“超期羈押”三個層面進行了觀點闡述。北京泰澤律師所主任何欣榮認為,在超期的情況下,可依據法律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還有就是若發現某一證據是錯的,或者某一證據有問題,可以搞證據排除,申請不采納證據,用一種合法的手段去做刑事案子,對律師和當事人都是一種保護。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常清認為,內部的鑒定機構去鑒定存在一個回避問題,申請有專門知識人來鑒定結論。 經過一個下午熱烈而卓有成效的學術研討,與會專家學者律師認為,通過爭論和觀點碰撞,使得研討具有了更高層次的現實價值,對未來類似的案例具有典型的借鑒價值和參考意義。整個學術研討會都在濃郁的學術氛圍中進行,與會的媒體代表也發表了真知灼見,并對于專家教授和律師能堅持法治、正義、公益性和建設性原則進行學術交流給予認可和稱贊。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