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時代紀實河北訊 記者 紀權 劉盼盼) 訊: 建筑物外墻保溫材料如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會給建設工程埋下先天性的火災隱患,近年來全國各地多次發生過由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引發的重大火災。 對此,國家不斷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以徹底抵制,然而在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東方夏威夷”樓盤采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竟然一點就著。 近日,有棗強縣“東方夏威夷”部分業主反映他們購買房屋用的外墻保溫材料一點就著,讓人憂心忡忡,沒有一點安全感。 就此事件,記者日前親往目的地實地進行了詳盡調查。 在棗強縣開建設北路與中華街交匯處,“東方夏威夷”樓盤的宣傳廣告格外醒目,“90-110平薄半高層 品質筑家 ”,“熱烈歡迎各級領導蒞臨指導工作”,整個樓盤被華麗的廣告語修飾的尤為端重! 在“東方夏威夷”樓盤施工現場,記者看到外面的高層樓體正在安裝外墻保溫材料,里面最大的一棟樓房外墻保溫材料安裝的已經接近一半。而工人們也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施工,但是就在這一切看似正常不過的施工表面的背后,卻誰都未能想到,這其中早已為生命安全隱患埋下伏筆。 工作人員在施工現場取了兩塊外墻保溫材料,用打火機點了一下,沒想到這兩塊外墻保溫材料竟然一點就著,冒出來黃色的火焰!同時記者也注意到該樓盤外墻保溫材料使用的保溫釘也嚴重不符合規范標準,一大塊保溫材料竟然用2—4個保溫釘固定。 根據外墻保溫釘的規定布置:擠塑板外墻外保溫系統錨固件安裝數量;1-10層平均6個/㎡,11-20層平均7個/平米21-26層9個/㎡。任何面積大于0.1㎡單塊扳必須加錨固件,數量視形狀及現場情況而定;在陽角、檐口下、孔洞邊緣四周,應增加錨固件的密度,其距離不大于300㎜,距基層邊緣不小于60mm。規模如此巨大的高層樓盤竟然與標準差距有如此之大,真令人震撼! ![]() ![]() ![]() ![]() ![]() ![]() 近年來,南京中環國際廣場、哈爾濱經緯360 度雙子星大廈、濟南奧體中心、北京央視新址附屬文化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相繼發生建筑外保溫材料火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類新的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將形成立體式燃燒很難撲救,尤其是在高密度的住宅小區逃生和疏散更加不便,由此引發的火災已呈多發勢頭。 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和《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對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做出嚴格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按照《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中的說明,A級是指不燃材料。 但是,部分開發商卻為了利益最大化、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鋌而走險,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于不顧,如此大的樓盤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竟然“一點就燃”,而且依舊轟轟烈烈的大肆施工,而作為當地的監管部門,有為何未能積極阻止此行為,是工作失職還是真有不良公職人員參與“幕后操作”,記者將繼續關注! 相關鏈接: 2008年7月27日、11月1日濟南奧體中心體育館連續兩次發生火災。 2008年10月9日,在建的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發生火災。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膠州路,一棟正在進行外墻保溫層施工的28層居民樓起火,共造成58人遇難,70多人受傷。 2011年2月3日,被稱為沈陽第一高樓的皇朝萬鑫大廈發生火災。大火持續了10個小時,過火之后的大廈已是面目全非。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消防總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來,南京中環國際廣場、哈爾濱經緯360 度雙子星大廈、濟南奧體中心、北京央視新址附屬文化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相繼發生建筑外保溫材料火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類新的火災隱患,由此引發的火災已呈多發勢頭。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修訂有關標準、規定,經部領導批準,在新標準、規定發布前,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為遏制當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火災高發的勢頭,把好火災防控源頭關,現就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范圍內的設有外保溫材料的民用建筑,均應將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納入審核和驗收內容。對于《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 號)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范圍以外設有外保溫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納入抽查范圍。在新標準發布前,從嚴執行《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 號)第二條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 級的材料。 二、加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消防監督管理。2011 年3 月15 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申報項目,應嚴格執行本通知要求。對已經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對已經審批同意但尚未開工的建設工程,建筑外保溫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督促建設單位更改設計、選用不燃材料,重新報審。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來源:時代紀實TV http://www.sdjspress.com/news/html/?938.html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