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國際日報廣西訊:記者潘超平 劉鑫)近日,記者在桂林市采訪中獲悉,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認真履行職責,作風踏實,深入事發現場走訪群眾,依法糾正了一起一審行政判決,化解了當地群眾與有關政府部門的矛盾,此事在當地傳為佳話。 事情的經過是,早在2013年底,記者曾多次收到廣西桂林市臨桂縣兩江鎮村民投訴。強烈反映該村一采石場因無序開采導致山體山貌遭到嚴重破壞,使昔日的優美山水變得滿目滄桑,面目全非。 石場的開采不僅破壞了當地的風景,使生態環境也受到了嚴重的破壞,以前這里植被保護良好,灌溉農田水源充足,而如今連水井都是干涸的。這是記者在現場看到的真實情況。 在現場,記者看到被炸開的山體大面積裸露在外,與周邊的青山綠水形成鮮明的對比。“更為嚴重的是,晚上石場放炮猶如地震,我們村民心驚肉跳,家里的房子也多處出現裂紋,不知何時坍塌。我們找政府部門,也沒人為我們解決。”村民們對記者如是說。 采石廠附近不遠處就是李宗仁的故居,而李宗仁故居正是國家重點保護的文物單位。這樣的開采石頭對于國家重點文物的保護究竟有多大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據了解,當地桂林電視臺曾將該采石場破壞生態污染環境之事予以曝光,可不知什么原因,有關政府部門不但不予以取締,反而在該采石場提出申請的當天之內,辦理完符合開采的所有相關手續,其辦事效率之高實在令人驚訝! 據村民們講,該石場在辦手續時有關部門只批了0.12平方公里的開采面積,可后來不知什么原因卻變成了0.96平方公里,足足增加了8倍。村民到縣國土局要看批文,遭到縣國土局工作人員拒絕。一位領導還對到訪的村民講,你們去告狀吧!民告官永遠是告不贏的。 于是當地村民只好將政府有關部門告上了法院,然而當地法院一審判決下來仍然是維護政府的行政裁決。村民不服又上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桂林中級法院收到上訴書后,辦案法官認真審閱有關材料,深入的事發點走訪當地群眾,細致了解案情。在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后,于2014年4月13日作了終審判決:一、撤銷臨桂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臨行初字第20條行政判決;二、撤銷被上訴人臨桂縣國土資源局作出的450322009127120052291號《采礦許可證》。 至此,一場當地村民與政府部門持續已久的利益與權利的矛盾糾紛終于停止了下來,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