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嘉豐瑞德 訊:7月以來,樓市一系列政策就像投槍匕首,不斷刺向此前一線城市上漲過快的房價。現在北京又以措手不及之勢,扔出了重磅消息。
繼廣州、無錫、鄭州等城市之后,8月3日,又一枚炸雷在樓市爆響——“共有產權房”來了,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
這份文件總結一下其實只有兩個關鍵詞:共有產權住房、新北京人。 何謂共有產權房?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簡單來說,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購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產權,那么購房人在購買時就可以支付較少的房款,買下一套自住的房屋。這樣對于中低收入家庭來說,就可以以低于市價的便宜價格買到屬于自己的住房。
那么具體如何實施呢? 嘉豐瑞德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主要的幾點: 第一,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以銷售為時間節點。 第二,各區的房源,都要有30%劃給新北京人。在重點功能區、產業園區范圍內還將有人才共有產權房項目。 第三,單身人士申購需年滿30歲。 第四,有過住房轉出記錄的家庭,不能再申購共有產權房。如果離婚了,需要3年之后再申購。有違建不更正的,也不能申請共有產權房。 第五,再申請自住房不在市住建委平臺上了,改成區里報名、區里監督搖號、區里定優先組順序。 第六,選了房又不要的行為發生兩次以上,3年內別申請了。 第七,個人和政府指定持有機構分別拿多少比例的房子,看預定售價和搖號選房時的同區域同品質商品房均價比。 第八,持有不滿5年的只能代持機構回購。 第九,持有滿5年的,同等價格下代持機構優先買;也可以按原有比例賣給有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還可以轉成商品房銷售給代持機構分成;滿5年后也可以買了政府份額后變成商品房。 第十,物業費和公維,再加上暖氣費之類的,共有產權雙方誰住房誰承擔,也就是購房人承擔。 第十一,出租指定平臺,中介不能代理共有產權房的出租出售。 第十二,弄虛作假,10年禁止申請保障房和政策房。 哪幾類人可以申請共有產權房? 1、單身家庭,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 2、已婚家庭,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人; 3、申請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 4、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 那么如果共同產權房不想住了,能否轉讓?
由圖可知,如果購買人,想要出售共有產權房,首先代持機構也就是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只有當政府放棄購買,購房人才能上市掛牌出讓房屋持有權,非常類似公司股份轉讓的操作手法。 這個過程我們就會發現,其實說白了這種房子幾乎不可能上市交易,政府放棄購買權的幾率約等于零。 一旦政府同意購回共有產權房,也就意味著只能以非市場價格出售房屋,購買者只能賤賣房屋,自身得不到任何好處。所以這也就導致了這些共有產權房將來的流動性會非常非常的差,除非出租,否則只能自住。 無獨有偶,幾日之前成都也出臺過類似的房屋政策。 成都宣布:允許以5年前的價格買房 據成都市政府官網,8月3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有關領導舉辦“成都產業新政50條”系列發布會的第六場發布會,在會上正式公布“成都市促進產業發展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
在上述細則中,最為引人矚目的以下幾條內容: 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滿5年后可申請按入住時的市場價格購買,購房后5年內不得出售。 關于出售價格,人才公寓出售價格為人才公寓入住時的市場價格。由房源業主單位參考同區域、同品質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確定,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予以明確。 該政策一出,一度引發市場熱議。 所謂的人才公寓實際上就是為新成都人準備的優惠購房政策。推出先租后購的漸進式買房措施,目的就在于穩定房價。 想想看落戶大城市的人才買房,這是剛需。大量人才湊在一個時間段買房,這個購買需求是指數級放大,容易煽動市場情緒,推高非理性房價。 而現在租戶可以先住國家提供的公寓,解決燃眉之急。5年后,可以繼續租下去,也可以按照5年前的價格買。這樣,就等于給承租人吃了定心丸,他們不必再擔心房價大漲,消除了急呼呼買房的焦慮。
其實北京和成都的政策,類似于租住并舉、錯峰出行,可以分流了購房人群,抑制了買房需求,促進中端購房,抑制投機,促進公平。 從去年國家開始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以及醞釀建立“長效機制”,再到多地樓市新政出臺,種種跡象表明政府決心前所未有。 看來一個以房產投資為中心的時代真的要結束了,未來的年輕人如果能夠擺脫掉高房價的剝削,相信生活將更加幸福。年輕人也有條件把更多的心思花在理想和追求上,而不是房子上! (責任編輯:海諾) |